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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汽車)轉移時如何進行會計分錄?收益怎麽算?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出售其二手車,

1.銷售價格超過原值的,按4%的稅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計算公式為:

應付增值稅

=

轉移銷售價格

/

(1

+

4%)

*

4%

/

2

2.售價不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您所使用的汽車銷售的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的結轉賬面價值

借:固定資產清算

借方:累計折舊

借方: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商品:固定資產

2.轉讓收入收據

借方:銀行存款

等等。

商品:固定資產清理

3.計算應付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支付其他相關轉讓費。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銀行存款

等等。

5.結轉固定資產清算

結轉前,如果“固定資產清算”科目為借方余額,則: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結轉前,如果“固定資產清算”科目為貸方余額,則: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凈收入

結轉後,“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