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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監督會計人員債權債務登記違反了什麽原則?為什麽?

出納負責壹個單位的現金收支,直接處理現金。

所以出納無法監督會計檔案的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出納還負責保管會計檔案,方便篡改管理檔案。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戶的登記,都涉及到錢的收支。如果出納登記了這些賬戶,出納既管錢又管賬,不會起到牽制作用。當然,出納也可以登記不涉及款項收支的賬戶,如固定資產明細賬。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人員,保管會計檔案,登記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但在出納業務較少的單位,也可以保管固定資產明細賬目。2.根據《會計法》第二十壹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負責審核、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管錢管賬原則,是指任何涉及錢財物的收付、結算、登記等工作,都必須由兩個以上的人共同辦理,才能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三、例如,支付現金和銀行存款,應經會計主管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出納付款,記帳;發放工資時,由工資會計編制工資表,出納從銀行提取現金發放工資,記賬員記賬。4.出納不得擔任上述工作,原因如下:(1)實行錢賬分開管理,主要是為了加強會計人員的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檢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防止工作失誤和營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