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訂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中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僅指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
(三)壹般納稅人購買的下列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不論是否單獨核算,均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輔助設備及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力、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
2.為免稅項目購買的固定資產。
3.為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而購置的固定資產。
4.購入的固定資產發生非正常損失。
5.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屬於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的固定資產。
會計問題。購買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在什麽情況下可以抵扣?小額購買不能抵扣,壹般納稅人只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抵扣。
進項稅是指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承擔的增值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包括購進(含進口)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以易貨方式交換的貨物、以債務收入支付的貨物、以投資方式轉讓的貨物、以捐贈方式轉讓的貨物以及在貨物買賣過程中支付的運費。在確定進項稅抵扣時,必須按照稅法的規定嚴格審核。
什麽情況下可以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2016 36號文件發布後,所有固定資產均可抵扣。
什麽情況下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自2009年6月5438+10月1日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買(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進口貨物海關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同時,取消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免征進口設備增值稅和增值稅退稅政策。為確保政策調整平穩過渡,財稅[2008]176號規定,2009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資企業購買的國產設備,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核信息核實無誤的前提下,可選擇繼續按原規定執行增值稅退稅政策。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外商投資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主管稅務機關監管期限為五年。監管期內,企業性質變更為內資企業,或以轉讓、贈與方式轉移設備所有權,或出租、再投資的,應向主管退稅機關補繳退稅款,並按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國產設備凈值×適用稅率。
允許納稅人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在2009年6月65438+10月1之後實際發生的,並在2009年6月65438+10月1之後開具的增值稅抵扣憑證上取得的或者按照增值稅抵扣憑證計算的增值稅金額。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不允許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汽車、摩托車、遊艇不納入增值稅改革範圍,即不允許企業抵扣上述固定資產包含的增值稅。財稅[2009]113號進壹步明確,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基礎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是否單獨核算,都應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輔助設備及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力、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
企業購入機器設備等動產作為固定資產的,應當按照專用發票或者海關完稅證明上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 並根據專用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如購買固定資產涉及支付運輸費用的,運輸費用按7%的扣除率計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支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 企業購入的上述固定資產專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企業購買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作為固定資產的,不得抵扣專用發票或者海關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增值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
什麽情況下固定資產進項稅不能抵扣?購入的固定資產用於建造房屋和建築物,不允許抵扣稅款。外購生產設備的允許扣除額。見財水諾。詳情咨詢200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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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怎麽計算?只要符合扣除條件,就可以全額扣除,購買的機器設備、電子產品等不動產可以扣除;但是不動產是不能扣除的,比如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建造房屋所用的材料。
購買的汽車在什麽情況下可以抵扣?另外,購入的固定資產在什麽情況下可以抵扣?1.按照之前的政策,購買汽車用於生產經營,可以通過取得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購買供個人使用的汽車不能抵扣進項稅,但根據最新增加營業稅的政策,允許繳納消費稅的納稅人購買供個人使用的汽車、摩托車、遊艇的進項稅抵扣。
2.購買固定資產用於生產經營的,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但是,下列情況不能扣除:
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不論是否單獨核算,均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輔助設備及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力、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
什麽情況下購買固定資產不能抵扣進項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購進固定資產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是指:1。使用年限在65,438+0年以上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二、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
購買固定資產時有哪些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辦公設備能否抵扣可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應按稅法規定辦理。辦公設備增值稅可以按規定抵扣。壹、哪些固定資產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銷項稅額: (壹)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二)購進貨物及相關應稅服務的非正常損失;(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的消費品;(五)本條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商品的運輸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壹)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增值稅免稅項目)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增值稅免稅項目(以下簡稱免稅)、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在12個月以上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第(壹)項中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在建房地產項目。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改變性質和形狀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均為在建房地產項目。建築物是指人們能夠生產、生活和從事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具體指《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02”前兩位數字的房屋;“構築物”是指不供人生產和生活的人工構築物,具體是指《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03”前兩位數字的構築物;“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和生長在土地上的植物。《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電子版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不論是否單獨核算,均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輔助設備及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力、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財稅[2009]113號第(二)、(三)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黴變、變質等損失。第(四)項納稅人自用的征收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50號):壹是明確機器設備包括混合機器設備的進項稅額,除不征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外,均可抵扣;二是明確了在建房地產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稅,並對其概念進行了界定;第三,根據其上位法的授權,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的自用消費品具體界定為征收消費稅的遊艇、汽車、摩托車。自2009年6月5438+10月1日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進(含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下同)或自制(含改建、擴建、安裝,下同)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二。固定資產抵扣期限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在2009年65438+10月1(含65438+10月1,下同)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根據增值稅抵扣憑證註明或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在我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三。固定資產抵扣憑證及會計科目(1)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運輸費用結算憑證(以下簡稱增值稅抵扣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已納入東北老工業基地、中部六省老工業基地城市、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對2009年1後發生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再采取退稅方式。將65438+2008年2月31(含65438+2008年2月31,下同)之前應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期末余額,於2009年6月65438+10月壹次性轉入“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三)有《條例》第十條第(壹)項至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在當月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本通知所稱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後的凈值。-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四、關於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通知。視同銷售納稅人細則第四條規定,固定資產視同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銷售不能確定的,以固定資產的凈值視同銷售。細則第四條應當認定為銷售: (壹)將貨物交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二)代銷商品;(三)有兩個以上機構且統壹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位於同壹縣(市)的除外;(四)使用自產或委托貨物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五)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六)將生產、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七)向股東或者投資者分銷自產、委托加工或者采購的貨物;(八)將生產、委托或者采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009年《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新購置機器設備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不得計入購置設備價值。但購買汽車、摩托車、遊艇等個人消費品和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的,不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