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會計的大寫化是準則第五十二條的具體規定:“漢字的大寫數字,如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萬、壹億等,應當用正楷或行書書寫,不得用0、壹、二、三、四等書寫。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還可以發現壹些不規則的簡化大寫數字,比如用“另壹個”代替零;用“二”代替二;用“什麽”代替“二加十”。
如果妳手寫壹張支票,妳應該註意大寫日期的以下幾點:
如果1,月和日是單數,則在前面加零,例如01月和01日。
2.如果月份和日期超過十,則在前面加壹,例如122個月和177天。
剩下的按照我們習慣的發音寫就行了。
例如:
2008年3月21:2008年3月211日。
2008年6月5438+2月31,2008年122個月3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