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有四種典型方式:
第壹種:免稅年度的所得稅不做會計處理。
第二類:轉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免征企業所得稅年份
借方:所得稅費用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批準免征所得稅的年份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或所得稅費用
第三種:轉增盈余公積——減免稅基金
1,免征企業所得稅年份
借方: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批準免征所得稅的年份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盈余公積-減免稅基金
第四種:轉增資本公積。
1,免征企業所得稅年份
借方:所得稅費用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批準免征所得稅的年份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所得稅的列報如何處理?
壹般情況下,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應分別作為非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所得稅費用應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與所得稅有關的信息也應在附註中披露。
1.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企業應當以抵銷後的凈額列示當期所得稅資產和當期所得稅負債:
(1)企業具有按凈額結算的合法權利;
(2)按凈額結算或同時收購資產和清償負債的意圖。
2.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企業應當以抵銷後的凈額列示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壹)企業具有以凈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和當期所得稅負債的合法權利;
⑵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同壹征收部門對同壹納稅人征收的所得稅或對不同納稅人征收的所得稅有關。
但是,未來在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轉回的各個重要期間,涉及的納稅人有意按凈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和當期所得稅負債或同時取得資產和清償負債。
所得稅減免怎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