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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實務財務報告

本章主要分為三個部分:財務報告概述、合並財務報表和合並財務報表附註。

財務報表是會計要素確認、計量的結果和綜合性描述,會計準則中對會計要素確認、計量過程中所采用的各項會計政策被企業實際應用後將有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

1、構成:四表壹註,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附註;

2、分類:按編報時間可分為中期和年度財務報表,按編報主體可分為個別和合並財務報表;

3、列報基本要求:持續經營是會計的基本前提,除現金流量表按收付實現編制,其他報表均按權責發生制編制;重要項目要單獨列報。

4、終止經營:滿足三個條件之壹的,能單獨區分的組成部分,且該組成部分已經處置或者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代表壹項獨立的主要業務或者壹個單獨主要經營地區;?擬對壹項獨立的主要業務或壹個單獨的主要經營地區進行處置的壹項關聯計劃的壹部分;?是轉為轉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概述:反映母公司和其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的財務報表,包含四表壹註,編織者是母公司,合並過程中部分內部交易和事項可抵銷。

2、合並範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要達到控制,投資方需滿足兩個條件之壹:通過涉入被投資方的活動享有的是可變回報,或是對被投資方擁有權力,並能運用此權力影響回報金額;

?全部納入:子公司是被母公司控制的主體,但已宣告被清理整頓或破產的子公司不納入合並範圍;

?部分納入:判斷是否控制被投資方整體,少數情況下被投資方不受控制的部分可分割;

?部分豁免:母公司屬於投資性主體,如多個投資者組成的並購資金收購的子公司;

?持續評估:控制的評估是持續性的,環境發生變化時,若評估控制的兩個因素發生變化,投資方應重新評估對被投資方是否具有控制;

3、編制程序

?合並工作底稿

?合並四表

?編制調整和抵消分錄

?計算合並數額

⑤填列合並報表

滿足3個基本要求:1、對企業經濟事項完整地反映;2、系統合理排序和分類;3、四表項目相互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