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根據收款憑證收款(尤其是現金)時,應在憑證上加蓋“已收”章,以免出錯。收款憑證壹般按照現金和銀行存款分別編制。
支付憑證是用於反映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會計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在實際工作中,出納應使用經會計主管或指定人員認可的付款憑證作為記錄貨幣資金支出和支付貨幣資金的依據。
出納根據付款憑證付款時,應在憑證上加蓋“已付”章,避免重復付款。
轉賬憑證是用於反映與貨幣資金收付無關的轉賬業務的憑證,根據與轉賬業務有關的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填制。
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同屬於會計憑證,但兩者有以下區別:
(1)原始憑證由負責人填寫;會計憑證應由會計人員填制。
(2)原始憑證根據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填列;記賬憑證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
(三)原始憑證僅用於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者已經完成;會計憑證應按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分類整理。
(4)原始憑證是填制會計憑證的依據;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