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A投入自有資金與他人合資成立新公司B。新公司B還是國企嗎?需要看B中A的國有股數量嗎?
樓主的問題是:股份公司、責任公司、有限公司和國有企業的會計科目有什麽區別?根據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不同,可將公司分為五類:(1)無限公司,即無論出資多少,都要求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二)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3)合資企業,由無限股東和有限股東組成的公司;(四)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全體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5)股份公司是由無限責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東組成的公司。這種劃分方式是公司最基本的劃分方式。另外,國有企業又稱全民所有制企業,是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經營單位。國企包括四個方面。壹種是國有獨資企業,可以是公司制,不壹定是股份制。二是國有控股企業。第三國有相對控制的企業,第四國有相對控制的企業。這四類被稱為國企。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指由股東依法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公司,是壹種典型的合資公司,其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而不是股東個人。是指由大量股東組成的企業法人,其全部資本以股份的形式劃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5人(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外),但不設最高人數限制;設立和運營都可以公募出資(現行證券法律法規不允許設立時公募);股東權益靈活轉讓。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其信用完全以資本為基礎。(2)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相對嚴格。(3)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組織嚴密。(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平等。(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為股份形式。股票是壹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購買股票的人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人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6)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資格和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五名以上的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必須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二)發起人認購和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資本限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00萬元。(三)股票的發行和準備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應當制定章程,由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七)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人民政府批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該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三)開業3年以上,且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四)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且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為15%以上;(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條件的公司都是股份有限的,所以有些股份有限的不壹定大。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相似之處在於:(1)全體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僅限於股東公司的出資。(2)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股東投資公司後,該財產構成公司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財產與股東未投資公司其他財產無關。即使公司資不抵債,股東也只對其在公司的投資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責任。(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的全部資產負責。也就是說,公司對外只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是公司的全部資產。此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財產負債。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1)兩者在設立條件、募集資金等方面是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更加寬松,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更加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向發起人募集資金,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公眾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2)兩家公司的股份轉讓難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更多,難度也更大;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自己的股份,沒有有限責任公司那麽難。(3)兩家公司股權證明的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憑證是出資憑證,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憑證是股票,即股東持有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體現,是公司出具的證明股東持有股份的憑證,可以轉讓和流通。(4)兩個公司的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權力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較少,便於召開股東會,因此股東會的權限較大,董事往往由股東本人擔任,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股東人數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議事程序復雜,因此股東會的權限有限,董事會的權限較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程度比較高。(5)兩家公司財務狀況的披露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由於公司數量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送交股東即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進行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經過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報告,還必須存檔以供股東參考。其中,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綜上所述,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有限的出資承擔公司的債務。相比之下,無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人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資本流失,家裏的資產也會抵消給債權人。有限公司不能上市融資!!!國有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歸國家所有的企業。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大陸的大多數企業都被打上了“國有”的烙印,即它們的資產歸國家所有。管理層由行政部門任命的幹部管理。當然,國外還有壹些像法國、英國這樣的基礎性公共服務企業是國有的,本身沒有什麽特殊含義,是壹種資產所有權和管理模式的稱謂。股份公司:合資公司,具有以下特點:第壹,股份公司的資本不是由壹個人單獨投資,而是分成若幹份,由許多人共同出資組成;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不屬於壹個人,而是屬於認購公司股份的所有人。註:有人說股份公司就是可以上市融資的公司!但是需要註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可以上市融資。股份公司要上市,必須符合相關上市要求。可以說,能上市的股份公司是股份公司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