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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

為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

學校名為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以下簡稱“嘉庚學院”)。經教育部批準,由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廈門大學和廈門嘉庚教育發展有限公司* *,按新機制、新模式實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獨立學院。它是壹所應用型綜合大學。

嘉庚學院位於廈門灣南岸的廈門大學漳州校區。

文章

嘉庚學院的招生工作受到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嘉庚學院成立了由分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嘉庚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辦學特色

第六條

辦學名校是嘉庚學院發展的質量保證。

廈門大學在教學資源上給予* * *享受,高起點、高水平的滿足了嘉庚學院的發展需求。

2014起,嘉庚學院與廈門大學研究生院聯合培養91研究生。

第七條

強化實踐能力培養的教學體系。

學校遵循“教學與科研並舉,擅長有效教學”的發展思路,強調人才市場需求,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人才。

基於上述思路,學校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制定和修訂:創新實踐教學理念,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加大實踐教學活動比重,人文社科類專業不低於總學分的25%,藝術類專業不低於總學分的40%,理工科專業不低於總學分的35%;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滿足學生的個性發展需求,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最大的選擇空間。選修課學分占總學分的比例不低於40%,專業課學分占總學分的比例不高於55%;精心構建創新創業課程體系,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實踐活動,學生參加的學術研究、學術競賽、社會實踐及各類創新創業活動納入學分管理。

此外,學校通過設立實踐教學周、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平臺和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鼓勵新型實踐教學形式、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方式,大力培養學生實踐能力,提高教師科研能力,增強服務地方經濟和企業的能力。

第八條

靈活自由的專業調動系統。

給予學生轉專業的權利是嘉庚學院壹直堅持的政策。其出發點是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

只要學校的教學資源允許,學生符合學校規定的轉專業條件,就可以轉到自己喜歡的專業。

第九條

實現創新創業教育全覆蓋。

我校自辦學以來,壹直十分重視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

學校以創新創業大賽為抓手,以營造“雙創”環境為落腳點,以促進成果轉化為導向,以提高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為根本目標,形成了“堅持壹個中心(以學生為中心)、搭建兩個平臺(校企、校地)、構建三級體系(以“意識培養”和“選種”為基礎)的路徑,分類分段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開辟四個渠道(教學、競賽、 校企合作平臺和校友,並挖掘優秀項目和人才),培養五種能力(創意、創新、創造、卓越、創業)。

第十條

大力推進國際合作。

建校以來,學校與來自英國、美國、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荷蘭等國家和地區的20多所高校開展了校際交流與合作。通過深入的專業合作,建立了人才培養的合作平臺,滿足學生的跨界學習需求,形成了“2+2”、“3+1”、“3+6544”。

每年都有數百名畢業生進入海外大學深造,其中約60%的人去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學深造。

第十壹條

雙語教學的模板--國際班。

2007年6月5438+10月,嘉庚學院開設國際班,從國際商學院、管理學院、會計金融學院的新生中選拔學生。

國際班在純英語環境下進行專業教學,培養真正的雙語人才。

第十二條

倡導“快樂體育”的體育教學俱樂部制度。

2008年2月,嘉庚學院在全校推行體育教學俱樂部制。學生可以選擇自己的鍛煉項目、鍛煉時間和老師。

學校打算通過實施這種教學模式,培養學生對某些體育項目的長期興趣,幫助他們樹立“終身體育”的意識。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十三條

嘉庚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2022年,嘉庚學院計劃招收53個本科專業,涵蓋工程、文學、經濟、管理、法律、藝術等學科。

在錄取過程中,如果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均衡,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的協調下,嘉庚學院可以在各專業之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十五條

嘉庚學院根據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規定確定調劑比例。報考平行誌願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以內,報考平行誌願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內蒙古除外)。

第十六條

普通錄取,除內蒙古和按照“專業(類別)+院校”模式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采取“分數優先”“所有專業調劑考生優先低於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誌願的考生)”的方式,不存在年級差異。

未錄取專業誌願的考生,如遇專業調劑,按分數調劑到錄取不足的相關專業,其中按“院校+專業組”提交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只能在專業組內調劑。

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在得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第23條。

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嘉庚學院按照“錄取計劃1: 1”的規則接收內蒙古地區學生。考生可向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咨詢誌願填報和錄取規則等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嘉庚學院普通類按照“專業(類別)+院校”或“院校+專業組”的模式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

對誌願和錄取規則感興趣的考生可咨詢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高考綜合改革要符合嘉庚學院招生專業規定的考生選修科目要求。

按照“院校+專業組”模式,入檔省份在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

第十九條

嘉庚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和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條

嘉庚學院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則。

第二十壹條

體檢要求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文件)、教研部[2065 438+00]2號文件、教研部[2065 438+00]22號文件。

藝術類專業體檢要求按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除報考英語專業外,高考語言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外語不限。

陳嘉庚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除英語外,還包括日語。

第二十三條

同專業錄取原則

嘉庚學院原則上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同分考生專業錄取規則。

福建如出現普通或藝術類考生同分的情況,按福建省招生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如無相關規定,考生分數相同的,普通類所有專業錄取以分數較高者優先(含平行誌願特色分或分數排名相同);如分數相同,則以高考分數最高者優先;如果高考原始成績相同,原則上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和分數(註:高考“3+3”綜合改革省份,先看選考科目最高分,後看第二高分的順序從高到低排序;高考“3+1+2”綜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歷史成績,再看復試科目最高分。

如上述結果仍相同,參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出現排名分數相同的情況,按照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嘉庚學院實行學分制管理,按教育成本收費。2022年學費如下:1。漢語言文學、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金融、稅務、法律、英語、新聞、廣播電視、廣告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旅遊管理、電子商務、行政管理。

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築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房屋建築工程管理)、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各專業。3.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學費每人每學年2萬元;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學費為每人每學年265,438元+0,000元;5.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每人每學年學費2.2萬元;6.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學費每人每學年22500元;7.舞蹈表演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4500元。

第二十五條

每人每學年住宿費65,438+0,380元(獨立衛生間),65,438+0,654 38+0,500元(非獨立衛生間),四人間。

第二十六條

以上費用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費用為準。

第七章激勵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七條

國家獎勵和援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同時,設立國家助學金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嘉庚學院獎助政策

嘉庚學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學生頒發各種獎學金。

香港道德會在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設立“香港道德會貧困生資助基金”,用於每年資助200名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

嘉庚學院各部門設立了中銀獎學金、自強之星、付逸獎學金、中宇何忠惠崇獎學金、學生科技創新獎學金、敬老榮譽獎勵基金等獎學金項目,獎勵各方面的優秀學生。

第八章文憑頒發第二十九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畢業證書,實行電子註冊;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就業形勢

第三十條

嘉庚學院始終堅持從學生的角度出發,提供符合學生特點和需求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形成了就業、創業、國內留學、海外留學多元化協調發展的格局。

學校在“工作制度、招聘市場、多元化指導、重點幫扶、細致服務”五個方面精耕細作,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優化就業機制,形成了“壹點五面”的全方位就業工作布局。

歷屆畢業生普遍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在招生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電話:0596-6288720)。

第三十二條

嘉庚學院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舉辦任何營利性培訓活動。

對於以嘉庚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嘉庚學院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與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不壹致的,以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嘉庚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地址及聯系方式:學校網站:(教育網)、(公網)地址:福建省漳州開發區廈大漳州校區嘉庚學院郵政編碼:363105電話:0596-6288416傳真:0596-628814郵箱:admissions@xujc.com。WAP):新浪微博:廈門大學陳嘉庚學院招生辦微信號:xujc_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