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濱區位於河南省西部,黃河中遊南岸的黃土丘陵地帶,為三門峽市經濟、金融、物流、技術和信息交流中心。北隔黃河與山西平陸縣相望,東、西、南三面被陜縣環圍,西、北、南三面為黃河和青龍澗河環抱,狀若半島,故名湖濱。1986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縣級行政區,為三門峽市市區所在,是豫晉陜三省通衢的樞紐之地。全區東西長22公裏,南北寬15公裏,總面積189平方公裏。下轄3個鄉、7個街道辦事處,47個行政村,40個居委會,總人口33.22萬人。
賀喜 黨組書記、局長
余新藝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亞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匡向陽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張輝 副主任科員
賀喜簡介:河南陜縣人,1974年6月出生,漢族,中***黨員,本科學歷。1987年9月~1991年7月,在河南省農業學校學習;1991年7月~1993年7月,在湖濱區農牧局工作;1993年7月~2001年1月,任湖濱區教育體育委員會計財科科長兼市盲聾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期間,1992年7月~1995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習);2001年1月~2004年7月,任湖濱區教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4年7月~2006年7月,任河洛中密度板廠總經理兼三門峽市建築裝飾材料市場管理委員會任主任(2005年12月,河南教育學院自考本科畢業);2006年7月~2008年1月,任湖濱區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2008年1月至今,任湖濱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湖濱區國土資源局是2002年機構改革時期,在原土地管理局、地質礦產局、建設局的基礎上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按照湖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濱區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三湖政辦〔2010〕19號)的規定,局現內設辦公室、用地審批與耕地保護股、規劃科技股、地籍(測繪)管理股、法規監察(信訪)股、礦產開發管理股、地質環境股、礦產資源儲量與地質勘查股、煤炭管理股等9個股室。下設土地整理中心、執法監察大隊、國土資源信息中心、礦產能源公司4個二級機構和崖底、會興、交口、高廟、磁鐘5個國土資源所。全局現有職工91人(其中退休16人),局設黨組,下屬支部3個,現***有黨員45名。
土地資源2010年年末,全區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壹級類8個、二級類22個。土地總面積18758.58公頃,其中,耕地4482.56公頃,占土地面積的23.9%;園地1572.79頃,占8.4%;林地2268.23公頃,占12.09%;草地3454.86公頃,占18.42%;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662.36公頃,占19.52%;交通運輸用地888.78公頃,占4.74%;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653.08公頃,占8.81%;其他用地775.92公頃,占4.14%。
耕地保護“十二五”期間,全區耕地保護面積5320.85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132.06公頃。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責任目標考核,區政府與5個鄉(街道)、47個行政村分別簽訂了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明確了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實行村級幹部耕地保護責任追究制度,規範村組幹部行為,對支持非法占地行為,引發、導致不穩定行為發生的,村支書就地免職,村委主任停職處理。全區基本農田保護地塊達205塊,設立保護標誌30塊,與村民小組簽訂責任書307份,與農戶簽訂責任書7345戶;健全基本農田保護區監察巡查制度。由執法監察大隊及各鄉(街道)國土資源所對各保護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基本農田保護規定的行為。嚴格履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項目建設占用耕地667.7835畝,全部實行了“先補後占”,並結存指標202.2165畝;落實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加強用地引導服務,支持“空心村”改造、企業改制,推進標準化廠房建設,盤活存量土地12.3105公頃(其中王官油庫0.596公頃、科利恩鋁業7.6560公頃、順天彩印2.6901公頃、三鍵1.3648公頃),由政府統籌安排,重新調配利用;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宣傳。舉辦鄉、村幹部培訓班2期,參加人員273人;利用“雙節”、“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節日,組織大型宣傳活動5次,宣傳版面16塊,大型宣傳牌2個,設咨詢臺6個(次),宣傳車12輛,接待來訪38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1800余份。有效地宣傳了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營造了惜地護地、依法用地的良好輿論氛圍。
土地整理項目湖濱區土地整理項目由市級投資,區級實施,投入資金1306.65萬元,建設規模3487.2畝,實現新增土地2222.9畝。項目涉及5個鄉(街道)13個行政村21片,分8個標段實施。完成土方369.38萬立方米。修建田間、生產路9條3298米、排水渠1357米,新打機井3眼,修復機井3眼,新建蓄水池1個、水窖12個,安裝變電器1臺,鋪設地埋管道14340.4米,架設高、低壓線路1371米。項目區地理環境屬丘陵地貌,開發前溝深達40多米以上,溝內荒草滿地,灌木叢生,田間道路狹窄,耕地零散,種植條件極差,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提高了農民群眾的耕種條件和農地產量及經濟效益。
建設用地報批與管理完善項目建設用地保障機制。建立健全了服務保障“綠色通道”,對項目建設用地提前介入,即時受理,即時審查,即時上報和全程跟蹤服務;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對接。準確掌握全區2010年項目用地數量、結構,摸清用地需求底數,做好項目用地計劃,並為用地單位做好項目用地的前期引導工作;簡化手續,提高用地預審效率。加快用地預審、審批工作;建立用地指標優先配置機制。以土地資源利用方式的轉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重點項目與局職責逐項對接。明確了責任部門和辦理時限,全部完成了用地手續。全年上報省政府四個批次報件,征用土地1667.3345畝,涉及建設項目28個。辦理三門峽市東風長途汽車站改建項目、年產1.4萬噸耐磨鑄件項目、年產1000套微機控制高速分選機項目、年產5萬噸高品質精細再生膠項目、南環路道路工程項目等項目用地初審、預審工作;九華紡織、科利恩、三鍵碳材、大中海、中隆置業等項目已供地;三味奇、三郎電氣、吉祥駕校、瑞通汽車城、騰飛汽貿等項目收購儲備手續;義烏商貿城(湖濱區段)、金三角項目的地上附著物清點、核算工作。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2010年底,全區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的文字和圖件成果,待省政府批準。到2020年,全區實現耕地保有量為5320.85公頃,其中崖底街道耕地保有量為404.47公頃,會興街道耕地保有量為673.85公頃,交口鄉耕地保有量為1236.11公頃,磁鐘鄉耕地保有量為755.65公頃,高廟鄉耕地保有量為2250.77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132.06公頃,其中會興街道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87.54公頃,交口鄉基本農田保護面積918.56公頃,磁鐘鄉基本農田保護面積458.87公頃,高廟鄉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367.09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突破3523.82公頃,其中崖底街道1795.41公頃,會興街道814.89公頃,交口鄉512.60公頃,磁鐘鄉138.26公頃,高廟鄉262.66公頃;農村居民點整治規模,崖底街道277.89公頃,會興街道152.86公頃,交口鄉319.28公頃,磁鐘鄉168.90公頃,高廟鄉240.84公頃;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及補充耕地規模,崖底街道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74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76公頃;會興街道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132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135公頃;交口鄉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140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145公頃;磁鐘鄉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39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44公頃;高廟鄉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25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31公頃。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2010年底,全區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完成了對轄區國家、集體、單位和個人用地的界址、範圍、面積分布和權屬等情況的外業調查、數據庫建設,按照時間要求,將調查成果(農村調查)上報市二調辦。查清了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壹級分類8個和二級分類22個的面積,形成了農村土地調查壹、二級分類面積匯總表及標準時點統壹更新數據庫中的農村土地調查壹、二級分類面積匯總表等數據成果;查清了全區各鄉(街道)基本農田面積及分布情況,完成了基本農田上圖工作;編制了1:10000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16幅,土地利用掛圖1幅,基本農田分布圖1幅,耕地坡度分級圖1幅,圖幅理論面積與控制面積結合圖表1幅;簽訂了權屬界線協議書,在外業調查的基礎上,為全區48個行政村確定了土地權屬界,***形成調查工作底圖16幅、《農村土地調查記錄手簿》22本、《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167份。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湖濱區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出臺。該標準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省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的補償管理的通知》(豫政辦〔2009〕152號)、《三門峽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三政〔2010〕47號),結合湖濱區實際,在充分聽取區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參照近三年來全區範圍內實施的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補償標準而形成。新《標準》涉及房、窯、井、棚、墻、苗、木等***67項(級),對三門峽市制定的補償標準中無補償標準的地上附著物(56項—67項),根據實際情況,在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和測算,根據附著物種類變化情況,增加了分類補償標準,完善了補償政策。
礦產資源湖濱區礦產資源以鋁土礦、煤、冶金輔助原料、建築材料等化工原料礦產為主。***發現16種礦種:煤、鋁土礦、硫鐵礦、石膏、耐火粘土、化工灰巖、水泥灰巖、建築石材、建築用砂、磚瓦粘土等。已開發利用的鋁土礦、石膏、石灰巖、砂石等礦種,主要分布在高廟鄉和磁鐘鄉,呈點多、面廣、規模小特點。
礦業權管理全區***設置采礦權17個,分別是石膏2個、鋁土礦3個、石灰巖11個,頁巖1個。其中省廳發證3個,市局發證6個,區局發證8個。采礦權設置面積11.3477平方公裏,其中鋁土礦區9.9208平方公裏,石膏1.0481平方公裏,石灰巖0.3788平方公裏;探礦權3個,為於家嶺鐵礦詳查、侯村鋁土礦詳查、角古東鋁土礦詳查,分別由河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探礦隊、陜縣錦鴻礦業有限公司、陜縣錦濱礦業有限公司實施。
礦產資源管理2010年,編制實施《湖濱區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實施方案》,依據資源分布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對鋁土礦、石膏、建築石料用灰巖采礦權進行整合,采礦權由17個整合到13個,減少24%以上;全區17個采礦權全部完成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工作,有效地促進了礦產資源的合理利用;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和法定用途管理使用,收繳采礦權使用費4500元,礦產資源補償費11.0738萬元;建立動態監管體系,開展甲類礦產資源動態監測工作,並聘請有資質的單位為轄區的17家采礦權人完成動態監測報告;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巡查、專項核查、突擊檢查的方式,並聯合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對高廟礦區展開多次、大規模的集中整治行動。組織聯合執法2次,獨立執法5次,動用車輛16臺(次),機械10臺次,炸毀井口6座、拆除鋁石爐4個,沒收炸藥24公斤(交公安部門),暫扣電動機、發電機、電焊機、風鉆等設備15臺,采礦工具26把、坑木3方、送風皮管60余米,沒收礦石288噸,拆除工棚8間、120余平方米,遣散民工38人。
地質環境管理本年初,制定下發了《湖濱區2010年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建立了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反應的各項制度,健全了區、鄉(街道)、村、農戶的多級群測群防網絡,明確了1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對隱患點附近地區250戶群眾、34家單位發放了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建立汛期氣象預報平臺,配置了銅鑼監測應急救援工具,實行汛期定期不定期巡查和24小時值班制度;申報的三門峽大壩景區周邊礦山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已獲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爭取資金401萬元;舉辦應對突發公***事件培訓班,學習《突發事件應對法》,修訂了地質災害防治、地震預案,完善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及救援物品的配置,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護、救護能力。紮實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創建活動,從抓宣傳、抓責任、抓預防、抓避讓等方面著手,不斷強化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堅持預防和治理相結合,大力推進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劃化和標準經,達到了“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的目標,由於措施到位,湖濱區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榮譽稱號,李巧芬獲“全國優秀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員”稱號。
煤炭管理根據《中***湖濱區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湖濱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三湖文〔2010〕07號),湖濱區國土資源局內設科室增加煤炭管理股,職能是負責對全區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規劃;對煤炭生產許可證的辦理、年檢、延期、註銷進行審核;對各種特殊工程進行培訓,辦理特種工資格證;對煤炭企業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辦理資格證書;征收煤炭生產企業的維簡費和救護費;對煤炭經營許可證的辦理、變更、終止進行審核;對辦理煤炭銷售經營許可證有關資料和條件進行審核;對市區的煤銷企業、民用煤加工企業(蜂窩煤廠)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煤炭生產、經營中有關違法案件。2010年,對15家煤炭經營企業進行年審,涉及3家批發企業,12家零售企業,同時,對全區14家無證洗煤廠開展全面檢查。
執法監察強化執法監察工作,完善執法監察巡查責任制,完善“區監管、鄉實施、村參與”的三級巡查網絡,逐級落實巡查責任,完善巡查臺賬,全年發現違法案件43起,立案查處38起,收繳罰款142.81萬元。開展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工作。3月初,開展為期3個月的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清查摸底,逐宗登記造冊,逐案立案查處。清查出違法違規用地12宗(含2009年衛片執法的全部違法用地圖斑),面積166.54畝(耕地89.06畝),補辦10宗用地手續,2宗強制拆除復耕,移送財政部門沒收建築物面積32628平方米,移送公安部門4起,移送法院8起,建議黨政紀處分8人,全年無重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案件的發生。
第十次衛片執法2010年3~5月,按照全市的統壹部署,對2009年度(第十次)衛片檢查涉及全區9個圖斑、1宗用地,監測面積273.1畝,實測面積280畝,開展外業調查和內業核查,經檢查,合法用地9宗,面積273.5畝,實地偽變化1宗,面積6.5畝。為紮實做好整改工作,區政府成立了以區委副書記、區長為組長,常務副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局(委)壹把手為成員的湖濱區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湖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召開衛片執法檢查專題會議,並多次聽取國土部門的匯報,由於措施得力,違法用地(1宗,面積26.6畝)整改到位。
信訪工作堅持領導接待日、首問負責制、領導下訪制、分片包案制、中層幹部下訪排查制、定期召開座談會等相關制度,借助“流動調解”、“區信訪聯席會研討”創新信訪機制,並以開展“社會矛盾化解百日競賽”活動為契機,積極化解各類土地信訪矛盾問題,對案件落實包案協案責任制,從接案、受理、交辦、轉辦、督辦以及答復等環節詳細規範,並做好信訪排查、督辦、回訪和信息報送工作。同時創新基層信訪聯絡員機制,各所配備壹名信訪聯絡員,及時通報各鄉(街道)涉土(礦)信訪穩定情況。2010年,組織區域矛盾糾紛排查35次,排查不安定因素27起。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5起,辦結22起,辦理信訪事項復查2件,辦理政協提案3件。全年無涉及國土資源信訪問題赴京到省集體上訪和惡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警示約談辦法2010年,湖濱區政府出臺《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警示約談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如果所轄行政區域內有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不制止以及媒體屢次曝光土地違法案件的,區將對鄉(街道)主要負責人實施告誡性談話,“警示約談”由區政府授權區國土資源局進行,旨在進壹步加強對土地管理行為的監督,防範違法違規用地行為。《辦法》規定,各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出現下列六種行為之壹的,將啟動約談警示機制:壹個自然年度所轄區內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9%以上或雖未達到9%,但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壹個自然年度所轄區內違法用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9%以上的;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不制止、不上報或隱瞞不報的;對上級交辦、轉辦、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較多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需要警示約談的事項。《辦法》要求,實施警示約談後,區國土資源局將對被警示約談鄉(街道)的自糾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但是,警示約談不代替依法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和法律處罰。
“兩整治壹改革”專項行動湖濱區國土資源局黨組高度重視“兩整治壹改革”專項行動,把專項行動作為壹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召開了專項行動動員大會,成立了“兩整治壹改革”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抽調兩名業務骨幹充實到“兩整治壹改革”辦公室,制定行動方案,細化分解了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工作落實到人。為保證學習效果,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學習討論有記錄,個人學習有筆記,每次學習有心得。全局幹部職工記讀書筆記868篇,3640余萬字,撰寫學習心得體會620篇,約124萬字。並邀請區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部門、律師、黨校教授作專題講座3場,參觀了反腐倡廉成果圖片展覽和廉政剪紙展覽,開展了“廉政楹聯”征集、並裝裱上墻等廉政文化活動。重要節日,通過發送手機廉政短信、召開廉政集體談話等形式向廣大黨員幹部敲警鐘;圍繞風險點排查的工作要求,逐項排查權力事項,找出風險點,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服務單位和基層群眾、下發征求意見表、進行民主評議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切實找準、找全、找實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排查處出個人風險點173處,部門及組織71處,建立了廉政風險點信息庫。
協管員隊伍管理為規範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協管員的橋頭堡壘作用,湖濱區國土資源局建立量化考核制度,進壹步明確職責、程序和日常管理內容,逐人建立了管理臺賬,簽訂了責任書,每月定期考核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手機短信報告制度。周三、六以手機短信的方式向各鄉所報告轄區巡查情況,及時向包片責任人匯報違法主體、違法位置等內容;實行例會制度。每月23日定期召開例會,部署下月工作重點,通報上月量化考核情況;建立學習制度。制訂學習計劃,提出學習內容、要求和標準,提高處置問題的能力;建立激勵資金制度。依據量化考核分數發放獎金的方式,促進協管員工作責任心和積極性。2010年,全區協管員***化解各類土地糾紛12起,制止違法用地10起,提供違法用地信息28條,化解可能信訪2起,對違法案件查處、基層穩定都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榮譽稱號湖濱區國土資源局連續三年蟬聯“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信訪穩定工作先進單位”稱號。被三門峽市三三項工作領導小組授予“2010年度全市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賀喜先後榮獲“全省國土資源信訪穩定工作先進工作者”、“三門峽市新農村建設先進工作者”、“湖濱區優秀***產黨員”榮譽稱號。
(陳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