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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商品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采購商品時,有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如何做會計分錄?采購商品,計劃成本法下的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驗收入庫後,計劃成本計入“原材料”,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二、購入的商品,在實際成本法下進行會計分錄。

借:在途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驗收和入庫時: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貸款:在途貨物(實際成本)

三、購買商品,計劃成本法和實際成本法是有區別的。

1,涉及不同會計科目。

計劃成本法,科目是材料采購,實際成本法是在途材料。

2.收款金額不同。

計劃成本法按計劃成本入庫,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按實際成本入庫。

設置材料成本差異會計。材料成本差異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登記借款人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超支),並保存材料應承擔的差額,在調整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時,調整減少的計劃成本。出借人登記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節約),以及發出材料應承擔的成本超支之間的差額,在調整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時,調整減少的計劃成本。節約使用紅色單詞,過度使用藍色單詞。“材料成本差異”是借方登記成本超支、發出材料節余、貸方登記節余和發出材料成本超支的差額。

會計分錄中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

1.購買的材料:

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是1。貨款已付,材料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借:材料采購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倉儲: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2.款項已付,但材料尚未驗收入庫。

借:在途貨物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貸:銀行存款借:材料采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貸:銀行存款(3)尚未支付貨款的材料已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貸:應付賬款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應交入庫賬款:

借:原材料

貸款:材料采購

(4)材料已驗收入庫,但月底發票未收到。

借:原材料(暫估)貸:應付賬款貸:原材料(計劃成本)貸:應付賬款。

(5)結轉驗收的來料計劃成本。

沒有這樣的待遇: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貸款:材料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

2.發送材料:

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1)成本。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及其他貸:月末按先進先出、壹次性加權平均法核算的原材料(實際成本)。

借:生產成本、制造成本及其他貸:原材料(計劃成本)(2)結轉的材料成本差異。

沒有這種待遇:生產成本

制造成本等。

貸款:材料成本差異或

借:材料成本差異貸: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關於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問題,在會計分錄的問題上有壹個原則上的錯誤:由於計劃成本核算,原材料的進銷存都是按照計劃成本計價的,不可能再采用“加權平均法”了。

壹、采購材料:

借:材料采購8000

【壹般納稅人要的話,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360,因為與材料成本核算無關,所以這裏不討論。]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

第二,倉儲

借:原材料10000

貸款:材料采購8000

材料成本差異2000

三、揀貨1.5噸:

借:生產成本(或其他相關科目)15000。

貸款:原材料15000

四。2月5日原材料賬面余額計算2013 65438:

20000+10000-15000 = 15000(元)

【註意:題目只需要原材料的結存,不需要實際成本,所以不計算已分配材料成本的差額:如果要計算領料的實際成本和結存的實際成本,就要計算差額:

差異率=(期初差異額-2000) ÷ (20000+10000)

當貨物在途時,計劃成本低於實際成本。如何做會計分錄?14日購買

借:材料采購-B材料151000 =(150000+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25,500。

貸款:銀行存款176500。

16倉儲

1.借:原材料-B材料148000(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B材料151000

2.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B材料3000 =(151000-148000)

借:材料采購-B材料3000

材料成本差異-借方: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貸方正好相反)。

計劃成本法和實際成本法的會計分錄不同;

計劃:材料采購

實際:在途材料

倉儲:

計劃:涉及“材料成本差異”

實際:不涉及。

如何用計劃成本法進行會計分錄?借:原材料320000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10000。

貸款:銀行存款3510000。

貸款:材料成本差20萬。

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比較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的日常核算可以按照實際成本或者計劃成本進行。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應按期結轉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1實際成本核算方法

按實際成本進行存貨核算的特點是:從存貨的出入庫憑證到明細賬、總賬,都是按其實際成本計價。實際成本法壹般適用於規模小、存貨簡單、采購業務少的企業。我們不難看出,實際成本法強調的是“真實”,即實際成本在每批存貨的收發存中應該是不可分的。當然,由此帶來的記錄和計量負擔也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在實際發出存貨的時候。為了解決存貨的購買成本在銷售成本和期末成本之間的分配問題,《企業會計準則——存貨》規定可以采用的計價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這些計價方法的選擇直接影響到企業損益的計算、資產負債表中相關項目的計算和應納所得稅金額的計算,也增加了財務部門工作的復雜性和不穩定性。因此,選擇穩健、準確的成本核算方法仍然是企業不懈的追求。

2計劃成本核算方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按照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對企業存貨的收入、發出、結存進行計價,同時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聯系紐帶,登記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同時,計劃成本法下存貨的總分類和明細分類核算都是按照計劃成本計價。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存貨種類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果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種類較多,或者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法進行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法,首要問題是制定合理的計劃成本,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2.1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壹致。

為了保持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可比性,考核財務部門的績效,要求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保持壹致,包括進價、運雜費和相關稅費。

2 .2計劃成本應盡可能接近實際。

雖然可以通過材料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到實際成本,但對已生成且處於平衡狀態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沒有影響,如果計劃成本偏離實際成本太多,就無法通過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差異隨時考核采購部門的結果。因此,在制定計劃成本時,計劃成本應盡可能接近實際成本。企業采購部門會同會計部門等有關部門,可參考以往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根據價格上漲等相關因素研究制定。當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存在顯著差異時,應進行調整。

采用計劃成本法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的基本會計處理程序如下:

企業應首先調查與存貨成本有關的各種因素,規定存貨的分類、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和單位計劃成本。除個別特殊情況外,計劃單位成本年內壹般不作調整。

其次,在取得存貨時,應根據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取得存貨的計劃成本並填制材料入庫單,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登記為“材料成本差異”。

另外,平時的存貨收發貨都是按照計劃成本計算的。月末分攤本月發出存貨應承擔的成本差異,將本月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貸記相關賬戶,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發出存貨應承擔的成本差異,應按月分攤,而不是季末或年末分攤。

三個案例的比較

我們僅以物料采購和入庫的流程為例,用簡單的分錄來說明:

在實際成本法下:

獲取材料: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

貸款:銀行存款等。××

材料倉儲: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

在實際成本法下,原材料是以實際成本反映的,所以月末不需要調整。在計劃成本法下:

獲取材料: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

貸款:銀行存款等。××

材料倉儲: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

在計劃成本法下,月末需要匯總計算材料成本差異。具體條目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

或借:材料采購×××××××××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

貸: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從以上對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的描述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在計劃成本法下,材料明細賬只能記錄收入、發出和結存的數量,將該數量乘以計劃單位成本,即可得到隨時收發存的材料數量,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計算調整發出和結存的材料實際成本,簡單易行。在實際成本法下,存貨的數量、單位成本、總額都要詳細記錄,增加了壹些不必要的麻煩。

計劃成本法雖然強調計劃下的成本,但仍然及時關註實際成本,與實際成本保持密切聯系。在取得存貨時,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進行比較,得到存貨的“材料成本差異”。表面上看只是簡單的計算過程,其本質是控制和決策過程。通過兩者成本的對比,采購部門密切關註其計劃成本,結合更多的影響因素,不斷降低其采購成本,節約開支,為制定更完善的計劃成本做準備。

計劃成本法下如何進行會計分錄企業使用計劃成本核算材料時,在采購材料時,將按實際成本計入“材料采購”科目: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驗收入庫後,計劃成本計入“原材料”,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發出材料時,結轉發出材料的成本節約差異:

借入:材料成本差異(保存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貸: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

發出材料時,結轉發出材料的成本超支差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

貸: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余額材料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成本差異)÷(期初余額材料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計劃成本)× 100%。

這裏和實際成本法進行比較,商業企業和工業企業在采購尚未入庫的材料時,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存貨:

借:在途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驗收和入庫時: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貸款:在途貨物(實際成本)

可以得出“材料采購”和“在途材料”的核算內容是相同的,都是企業采購材料的實際成本,只是在不同的核算方法下使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