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銷售商品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於回購價與原售價的差額,在回購期內按月計提利息費用,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企業回購商品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