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已於2006年2月16日正式開通。為了配合財政部做好系統的全面實施工作,為系統各項功能的正常使用奠定基礎,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註冊會計師行業基礎信息采集和2006年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備案工作的通知》(財會[2006]9號)的精神,省財政廳決定開展全省註冊會計師行業基礎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信息采集的範圍
信息采集的對象包括所有事務所、分所(以下統稱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註師)。對事務所,采集其基本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業務報備信息;對註師,采集其基本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其中,行政處罰信息限於2001年1月1日以後作出決定的處罰信息;業務報備信息限於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出具的業務報告信息。
二、信息采集工作的組織
省財政廳成立註冊會計師行業基礎信息采集聯合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信息采集各項工作,協調解決采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工作組由省財政廳會計處、監督檢查辦公室、信息中心以及廣東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註協)等單位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會計處。
工作組各組成單位的具體分工是:會計處負責事務所信息的審查確認;註協負責註師信息的審查確認;會計處和註協***同負責信息采集表和業務報備表的發放和回收。監督檢查辦公室負責事務所業務報備信息的匯總統計;監督檢查辦公室和註協***同負責行政處罰信息的直接錄入。信息中心負責為采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包括:與財政部的電子數據交換,信息采集表的打印,電子表格的復制,集成其他單位轉來的電子表格等。
三、信息采集工作的實施
采集工作的總體實施方式和步驟是:以目前財政部門和註冊會計師協會使用的註冊管理系統截止到2006年6月9日的數據為基礎,導出事務所和註師的信息采集表,發至各事務所和註師;事務所和註師以統壹基準日(2006年6月30日)的情況為依據對各自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進行補充更正(補充更正的信息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事務所同時填寫業務報備表;行政處罰信息由省監督檢查辦公室和註協根據處罰檔案直接錄入;信息采集表和業務報備表回收後,省財政廳工作組借助專用軟件對信息進行核實、補充、匯總、統計,並將最後確認的采集信息報財政部;財政部對各省上報的信息審核後將其導入系統數據庫。
采集工作的具體實施環節及相關要求如下:
(壹)信息采集表的發放。
省財政廳工作組於7月10日前將載有會計師事務所子系統和事務所、註師采集信息的光盤郵件快遞至全省各會計師事務所,光盤的使用請看《事務所子系統操作指南》(附件1)。空白的註師信息采集表、事務所業務報備表連同表格填報說明以及註冊會計師考核批準文號,也可從廣東省財政廳網站“網上辦公—資料下載—會計處—註冊會計師行業基礎信息采集表格”下載。
事務所收到光盤後,應及時將本所註師的信息采集表打印發放至每壹個註師,新增或補報的註師應下載空白的註師信息采集表填報。協會代管(含待轉出、機構撤銷、申請設立新所等情況,下同)註師的信息采集表,由省財政廳工作組直接發放。
(二)信息補充與更正。
事務所和註師收到信息采集表後,應當根據表格填報說明的要求,以本所或本人2006年6月30日工作結束後、7月3日工作開始前的情況為準,對各自信息采集表中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信息進行修改、對空缺的信息進行補充。對相關信息進行補充或修改的,填表主體還應當按照表格填報說明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含股東名冊),註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股東會決議,新增和補充的股東還應提供最近連續五年的審計報告復印件,至少每年壹份。涉及事務所事項的修改和補充,還應填報會計師事務所變更事項情況表(附件2)。
事務所應當將本所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出具的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相關信息填入業務報備表。
事務所對於本所註師名單中存在但不在本所執業的註師,應當在名單中將其刪除,並說明該註師的去向或其他情況。對於名單中不存在但在本所執業的註師,應當在名單中補充,說明該註師來本所的情況,並向該註師發放空白的註師信息采集表供其填報。
(三)信息采集表的回收。
信息采集表補充修改的數據、補填的數據以及業務報備表填寫的數據全部錄入“會計師事務所子系統”後,運行生成上報數據文件,上報數據請於2006年7月20日前報送至省財政廳會計處。數據上報同時采用兩種方式:1、通過電子郵箱將上報數據文件發送至、將上報數據文件copy至優盤,並打印輸出所有信息采集表(附件3——附件19),優盤和書面信息采集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郵件快遞或當面遞交至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書面信息采集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同時報送所在地市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壹份。
跨省設立分所的事務所,應將總所有關采集表書面形式同時提交分所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
書面信息采集表和業務報備表應當由填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或註師簽章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