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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方和借方的區別很容易理解。

貸款人和借款人的區別在於,貸款人是錢的來源,借款人是錢的使用。

“借”和“貸”只是會計上借貸記賬法中的抽象記賬符號,其中借方表示資產的增加或負債的減少,對應的是貸方。這還是太復雜了。通俗點說,就是“借”就是收入,“貸”就是付出和支出。“貸方是錢的來源,借方是錢的用途。

那會計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費用、收入、利潤等幾大類科目,也是很有學問的怎麽做借款人和貸款人。

對於資產和費用賬戶(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減少的部分記入貸方;對於負債、所有者權益、收益類科目(如應付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增加記貸方,減少記借方。

在會計借貸記賬法中,有壹個公式:有借必有貸,貸必相等,用公式“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益”來表示,所以大家要註意“借方=貸方”,也就是說,在任何壹筆交易中,借貸內容都必須登記在賬簿的左右兩邊,其中借方在賬簿的左邊,貸方在賬簿的右邊,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