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利潤表的變化
(壹)理念的變化:收入費用觀——資產負債表觀
多年來。我國的會計準則遵循的是收入費用觀。在收入費用觀下,收益是壹定時期的收入減去各類相關成本費用後的差額。即收益=收入-費用。1993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五十四條明確“利潤是企業在壹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也就是說,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數據都是考慮到收入確認和費用配比之後的結果。在收入費用觀下資產負債表是利潤表的副產品。
2006年發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引入了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即會計準則的制定者在制定規範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應首先定義並規範由此類交易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計量;然後,再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利潤是指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簡單的說,利潤表中利潤的度量主要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利潤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業壹定期間凈資產的變動表。
(二)計量的變化:歷史成本——公允價值
1993年《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第十九條明確“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調整其賬面價值”,也就是說歷史成本是會計計量的基本屬性。
2006年發布的新準則不再單純強調歷史成本為基本計量屬性,而是適度、謹慎地引入公允價值,在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資產減值、債務重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並且將符合壹定條件的公允價值的變動直接計入了損益,進入利潤表。按照公允價值進行會計計量,能夠更加客觀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從而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相關的信息,有利於提升會計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
(三)報表列報的變化
新舊準則下的利潤表的列報也發生了很大變化。
首先,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不再區分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而是統壹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中進行列報。這壹方面是基於市場經濟中企業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內容呈多元化發展,不同經營業務收入相當,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的界限已經很模糊;另壹方面也是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準則的趨同。
其次,由於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新準則下的利潤表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新準則下的利潤表還單獨列報“資產減值損失”項目,明細列報“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收益”、“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項目等,並將“營業費用”改為“銷售費用”、將“投資收益”納入營業利潤的範圍,使會計信息更加簡潔透明。便於財務報告使用者充分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內涵的變化
由於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凸現了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所得稅會計處理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及列報變化等因素,使得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內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新準則下的利潤表將“投資收益”項目列入營業利潤的範圍,改變了舊準則下的營業利潤僅反映企業正常營業活動所產生的經常性收益的狀況,即企業利用資產對外投資所獲得的報酬也屬於營業利潤,符合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
新準則下的利潤表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將未實現的資本利得和損失納入了利潤表,使得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中包含了部分資本性收益,符合綜合收益觀點,同樣符合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
所得稅的會計處理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即企業在取得資產和負債時,應當首先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為(應納稅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然後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實質上就是資產負債表觀的體現。同時,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所得稅會計的實施使得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中列示的所得稅費用與當期會計利潤相配比。減少了由於稅法規定與會計準則不壹致產生的稅後利潤的波動。
二、對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利潤表的分析
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與舊準則相比,理念更先進,體系更完整,內容更豐富。新準則按照國際會計慣例對會計信息的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嚴格和科學的規定,強調了財務報表列報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在主要方面和關鍵環節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筆者在實務中分析新準則下的利潤表時,認為以下三個方面值得關註。
(壹)經常性收益與非經常性收益
舊準則下的利潤表中營業利潤不包括“投資收益”項目。因此在分析企業的利潤情況時。壹般認為營業利潤即為企業的經常性收益,很多企業在進行考核時也會用到經常性收益的指標,主要用來反映通過經營者努力所獲取的經營性收益。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中將“投資收益”項目包括在營業利潤中,並且還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因此在分析企業的利潤表或對企業進行考核時,都要註意營業利潤的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經常性收益要重新分析計算,以真實反映企業的經常性收益。
(二)已確認已實現收益與已確認未實現收益
對於收益的確定,舊準則遵循的是收入費用觀,因而利潤表上所反映的收益並不是企業的全部收益。即未包括持有資產價值增值(或減值)的收益,利潤表中的收益只是已確認已實現的收益;新準則則遵循的是資產負債表觀,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並將符合壹定條件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損益、進入利潤表,利潤表中的收益不僅包括已確認已實現的收益,還包括已確認未實現的持有資產價值增值(或減值)的收益。因此,在執行新準則的企業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要註意區分已確認已實現收益與已確認未實現收益。這是因為壹方面已確認未實現收益並沒有給企業帶來現金流量,過度的利潤分配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和經營;另壹方面。當持有資產的市場價值扭曲或波動劇烈時,過度的利潤分配中可能隱含了資本的返還,從而損害企業的盈利能力。
(三)計入損益的利得和損失與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
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將符合壹定條件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損益,即將未實現的資本利得和損失納入了利潤表。使得利潤表的收益中包含了部分資本性收益,符合綜合收益觀。但新準則下的利潤表並非完全的綜合收益觀。綜合收益觀認為“收益是除股利分配和資本交易外特定時期內所有的交易或企業重估所確認的權益的總變化”(《會計理論》湯雲為、錢逢勝),但是我國新準則將“利得和損失”分為“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十六條規定“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因此,報表使用者要全面了解企業的收益情況。不僅要分析利潤表,還要關註所有者權益變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