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造假的類型
從會計信息反映的角度來看,會計造假表現為兩種類型:會計事項造假和會計報表造假。
會計報表造假是故意謊報某些財務價值,造成增強獲利能力的假象,從而欺騙股東和債權人等利害相關人。
會計事項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盜竊,或將公司的資產轉變為個人所有或使用。
會計造假的危害
會計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體表現在:
會計造假所制造的錯誤信息將嚴重誤導各類決策者,從而導致各個市場行為主體乃至國家相關決策機構被誤導而制訂出錯誤決策,破壞市場運行機制;
損害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嚴肅性,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侵犯公司股東、債權人、顧客及雇員的合法權益,使其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通過隱匿收入、虛列支出偷逃國家稅款,導致國家稅收流失;
助長個人貪汙腐敗行為的滋生;
使尚未成熟的證券市場飽受虛假錯誤信息的沖擊,嚴重誤導證券投資者的行為,破壞市場遊戲規則,加劇市場投機和市場波動,影響社會安定。
會計造假最後所導致的結果是國家受損失,少數人中飽私囊。
會計造假的形式
目前,企業會計報表造假主要有兩種類型:壹是虛增資產,虛增利潤;二是虛增負債,隱瞞利潤。前者主要是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因為國有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領導人的升遷;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公司股票價格的高低。後者主要是私營企業和個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為這類企業不註重業績,更關心的是如何逃避國家的稅收,少接收政府有關部門的攤派。
1.資產虛增
(1)費用資產化
企業當期發生的費用應當計入當期產品生產(或商品經營)成本或期間費用。但有的企業卻將部分應該計入當期的費用計入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類會計科目,使得企業當期損益不實;有的企業待攤費用不及時足額攤銷,而是長期掛賬,將本屬於期間費用的支出列作資產。企業通過將費用資產化,虛增了企業資產和所有者權益。
(2)存貨不實
有些企業積壓多年的貨物,或已經淘汰過時應當報廢的物資不做賬務處理,或存貨的現實價格(或可變現價格)已明顯低於賬面歷史成本價值卻仍按歷史成本掛在存貨賬上,存貨價值不實,違背了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的謹慎性原則,虛增了企業存貨價值。
(3)固定資產價值虛假
企業固定資產價值不實主要表現在折舊不足、技術進步後造成的無形損耗不計、已毀損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資產不處置等,虛增(減)企業資產。
(4)遞延及無形資產攤銷不足
遞延及無形資產應當按時足額攤銷,已經淘汰過時的無形資產不應當再掛無形資產賬而應當將攤余價值作為期間費用計入損益。而許多企業對已經沒有使有價值或已經不可能再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無形資產不做相應的財務處理,卻仍然作為資產列賬,虛增了企業資產。
2.負債不實
(1)應付款項高估
許多企業的應付款項不及時或每年與往來單位核對確認清理,壹年或超過壹年的壹個營業周期的應退未退、應付未付款項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應付款項(不包括長期應付款項)以及債權人已經不存在的仍掛賬的也不少見,企業實際需付債務小於財務賬面債務,企業應付款項高估。
(2)預提費用不實
許多企業為了調節當期損益,不按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預提費用,而是根據企業調節損益的需求預提,有的企業應提的不提或不應預提及多預提的不及時沖銷,致使預提費用會計科目反映不實。
3.虛報盈虧
(1)多計收入、少計費用
有的企業為了達到壹定的目的,將未實現的收入作為收入入賬,如在服務或工程未提供完畢之前,就確認收入實現;有些企業虛構客戶虛開銷售發票,虛列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壹些企業對已經發生的支出不計入成本,或在結轉成本時不按配比原則,故意少轉成本,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及庫存商品的賬面金額遠遠大於實際庫存金額;有的企業則將有關費用支出單據壓在銀行未達賬中,利用“未達賬項”弄虛作假,調節利潤。
(2)少計收入、多計費用
企業為了達到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目的,將正常的銷售特別是壹些不需要增值稅發票的銷售,不按收入確認的條件進行確認,而是長期掛在預收賬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中且金額不變;有的企業則采取虛列預提費用,多提多攤費用的方法,達到虛減盈利的目的。
(3)在建工程長期掛賬,應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
企業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時,對借入資金需按期計提利息,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應予以資本化。有些企業工程早已完工,仍長期掛賬,借款利息仍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從而使當期財務費用減少,同時又可以少提折舊,從兩個方面來虛增利潤。
(4)隨意調整報表
壹些單位為了達到壹些不法目的,隨意調整報表金額,人為地加大資產調整利潤;或為了逃稅,避免檢查而加大成本費用,減小利潤,如為了增大管理費用,直接在損益中多計管理費用,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增大應收賬款和壞賬準備金額,造成表賬不符。
二、會計舞弊是指行為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有計劃、有針對性和有目的地故意違背真實性原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規章規範,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行為。
會計舞弊的概念
舞弊是指組織內、外人員采用欺騙等違法違規手段,損害或謀取組織經濟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舞弊是人為達到不良目的,經過事先預謀,精心策劃,運用非法手段作弊的壹種故意行為。從舞弊的主體方面可把舞弊行為劃分為組織舞弊和個人舞弊。組織舞弊是指組織領導人為了本單位和其成員的利益,授權有關經辦人員,利用不正當和非法手段,損害國家和其他單位利益的故意行為。個人舞弊是指員工私自為了個人私利利用不正當的和非法手段,損害國家、組織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為。
會計舞弊的途徑
收入舞弊途徑
﹙1﹚擴大銷售核算範圍虛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銷售回購、銷售租回等業務確認為收入;將委托加工業務的加工發出以及收回,通過對開發票方式分別確認為銷售以及購買業務;將非營業收入虛構為營業收入。
﹙2﹚提前確認收入或記錄有問題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就確認收入;對發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銷等業務提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將向附屬機構出售產品確認為收入;在客戶對該項銷售有終止、取消或遞延的選擇權時過早確認收入。
﹙3﹚利用財務報表合並技術虛增收入。無論是國際會計準則還是我國會計準則,均以擁有實質控制權作為納人合並範圍的標準。這樣,壹方面,對相關公司是否擁有“實質控制權”必須依賴財會人員的專業判斷;另壹方面,管理當局可以通過拉長控制鏈條、構建復雜的公司體系等手段,進壹步“拓寬”財務報表合並範圍。這些會計選擇的灰色地帶無疑給企業管理層實施財務舞弊創造了條件。
費用舞弊手段
﹙1﹚收益性支出資本化。收益性支出資本化,就是將期間費用以及應當與本期收入配比的營業成本等故意列作長期資產,以此虛增利潤。
﹙2﹚費用攤提目標化。企業基於配股、增發等融資目的,或者為了迎合市場盈利預期等,常常人為調節諸如廣告費、折舊費、研發費、預計損失、無形資產攤銷等費用的計提或推銷的依據比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折舊及推銷期限的延長或縮短均可使當期費用減少或增加。
非經營性損益操縱
企業常常通過處置轉讓子公司、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經營性收益,進行利潤操縱,企業采用非經營性損益進行利潤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債務重組。新準則將原先因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改為將債務重組收益計人營業外收入。因此,壹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很可能會在公司出現虧損或者出於維持公司業績及配股需要的情況下,通過債務重組確認重組收益來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新準則規定,若交易雙方存在關聯,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也就是差額不計入損益。因此,壹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縱利潤,會想方設法予以規避,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公司對商業實質的判斷也存在著壹定的會計彈性,這給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留下了壹定空間。
﹙3﹚借款費用。新準則將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範圍擴大到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資本化的借款範圍擴大到專門借款和壹般借款。這樣,壹些企業便可能在壹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打主意,以達到操縱企業利潤的目的。
﹙4﹚無形資產。雖然新準則對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定義進行了區分,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明確劃分這兩個階段,因此,壹些公司就可能通過主觀劃分,來決定研發支出費用化和資本化的分界點,以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此外新準則中對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再局限於直線法,並且攤銷年限也不再固定,這也給壹些公司利用調節無形資產的攤銷方式或攤銷年限來操縱利潤提供了途徑。
﹙5﹚政府補助。新準則規定,“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用於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在這裏,“已發生”和“將發生”是兩個不同的時態,卻關系到補助的確認金額及當期利潤實現程度。當前的環境之下,是否如實確認,完全依賴於企業的誠信程度。因此,有些企業可能人為調節補助操縱當期利潤。
﹙6﹚固定資產。新準則要求公司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方法及預計凈殘值至少每年復核壹次。只要與原估計有差異時,就應當調整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凈殘值,並且調整的方法采用未來適用法,不用追溯調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證據證明其固定資產使用壽命與原估計有差異,就可以進行會計估計變更,對業績進行調整,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7﹚資產減值。新準則中明確規定的不允許轉回減值的資產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以及存貨,其他如應收賬款、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委托貸款等資產的減值準備仍可轉回。因此,新準則雖然對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起到壹定的抑制作用,但仍給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留下了壹定的空間。而且,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選擇,公司可能為避免當年虧損,不按規定提足減值準備,留待以後年度進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以達到粉飾會計報表的目的。
﹙8﹚公允價值。新準則按照現行國際慣例將“公允價值”引入中國會計體系。但是,由於我國市場經濟不發達,公允價值的應用在很多處理上需要人為判斷,加上我國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難以做到真正的公允,可能壹些公司會利用“公允價值”來調節操縱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