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管理費的內容包括不在原單位發工資工作人員工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零星購置費、招募生產工人費、技術圖書資料費、印花稅、業務招待費、施工現場津貼、竣工驗收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的這些費用,雖然計入交付使用財產成本,構成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但本身不直接構成固定資產,只能有助於固定資產形成。為了核算建設單位管理費的發生和分攤情況,應在“待攤投資”帳戶下,按照它的費用項目設置多欄式二級明細帳組織核算。
擴展資料:
行政事業單位的單位建設管理費
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總額控制數以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總投資(經批準的動態投資,不含項目建設管理費)扣除土地征用、遷移補償等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權而發生的費用為基數分檔計算。?
建設地點分散、點多面廣、建設工期長以及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等的項目,項目建設管理費確需超過開支標準的,中央級項目,應當事前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批準,並報財政部備案,未經批準的,超標準發生的項目建設管理費由項目建設單位用自有資金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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