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註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1
1.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是怎樣的?/1
2.鑒證業務的定義要素是怎樣規定的?/2
3.承接鑒證業務的條件及已承接鑒證業務的變更是怎樣的?/3
4.鑒證業務的三方關系是怎樣規定的?/5
5.鑒證對象與鑒證對象信息的形式是什麽?/7
6.鑒證對象特征是什麽?/8
7.適當的鑒證對象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麽?/8
8.怎樣理解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地位?/9
9.怎樣理解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適用範圍?/13
10.怎樣理解與鑒證業務相關的職業道德和質量控制要求?/14
11.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特點有哪些?/15
二、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壹般原則/18
1.怎樣理解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18
2.財務報表審計範圍有哪些?/19
3.註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怎樣保持應有的職業關註?/19
4.怎樣理解準則“合理保證”的含義?/20
三、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審計業務約定書/22
1.審計業務約定書包括哪些內容?/22
2.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業務約定書在簽訂時應考慮哪些因素?/23
3.連續審計時審計業務約定書是否需要修改或重簽?/24
4.哪些因素可能導致審計業務的變更?/24
四、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l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的質量控制/26
1.為什麽項目負責人應對審計業務總體質量負責?/26
2.項目負責人如何考慮項目組成員是否已遵守職業道德規範?/26
3.項目組整體應具備怎樣的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27
4.項目負責人在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業務執行中應怎樣對項目組成員進行指導?/28
5.項目負責人對審計業務進行監督應當包括哪些方面?/29
6.項目負責人應怎樣在審計過程中實施復核?/30
7.審計業務執行過程對咨詢的使用應註意哪些問題?/31
8.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和項目組內部復核有何不同?/31
9.會計師事務所怎樣進行項目質量控制復核?/32
五、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壹審計工作底稿/34
1.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工作底稿控制的目的和要求有哪些?/34
2.審計工作底稿包括哪些內容?/35
3.怎樣歸整和保管審計工作底稿?/35
4.在確定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內容和範圍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哪些因素?/36
5.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記錄時的相關要求是什麽?/38
6.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後需要修改或增加審計工作底稿記錄時有哪些要求?/40
7.如審計報告日後發現例外情況時,對變動審計工作底稿的具體要求有哪些?/40
六、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42
1.如何理解舞弊與錯誤區別?/42
2.舞弊行為有哪些?/43
3.舞弊行為可以分解成哪些因素?/44
4.治理層、管理層和註冊會計師對舞弊的責任有何不同?/45
5.註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規定所實施的審計程序為什麽並不能發現舞弊導致的所有重大錯報?/45
6.影響註冊會計師發現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的因素有哪些?/46
7.審計項目組應當怎樣對由於舞弊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進行討論?/47
8.註冊會計師在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時,怎樣獲取用於識別舞弊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所需的信息?/48
9.註冊會計師對收入確認方面的舞弊風險應考慮哪些?/51
10.註冊會計師怎樣應對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5l
11.註冊會計師怎樣針對舞弊導致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52
12.註冊會計師怎樣針對管理層淩駕於控制之上的風險實施審計程序?/53
13.註冊會計師應當怎樣評價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是適當的?/55
14.註冊會計師怎樣就有關舞弊的事項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治理層和監管機構進行溝通?/56
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2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的考慮/59
1.被審計單位管理層遵守法律法規的責任和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有何不同?/59
2.註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怎樣考慮被審計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59
3.註冊會計師應當關註的、可能表明被審計單位存在違反法規行為的信息,以及針對可能存在的違反法規行為應當實施的程序包括哪些?/62
4.註冊會計師怎樣將註意到的被審計單位的違反法規行為與治理層進行溝通?/64
5.註冊會計師怎樣考慮註意到的違反法規行為或可能存在的違反法規行為對出具審計報告的影響?/65
6.註冊會計師在什麽情況下可以與被審計單位解除業務約定,解除約定後前後任註冊會計師怎樣溝通?/66
八、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67
1.註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的總體要求是什麽?/67
2.註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的目的是什麽?,67
3.註冊會計師在與治理層溝通時應怎樣確定適當的溝通對象?/68
4.註冊會計師與治理層的下設組織或個人溝通應考慮哪些因素?/69
5.註冊會計師需要與治理層整體溝通的特殊情形有哪些?/70
6.註冊會計師在集團審計時進行溝通有哪些特殊性?/71
7.註冊會計師應怎樣與管理層溝通?/71
8.註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包括哪些?/72
9.在治理層全部參與管理的情形下溝通時需註意什麽?/73
10.註冊會計師就自身與治理層溝通的責任與治理層進行溝通的事項包括哪些?/74
11.註冊會計師就計劃的審計範圍和時間與治理層進行溝通的總體要求和內容是怎樣的?/74
12.註冊會計師就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怎樣與治理層進行溝通?/77
13.就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進行溝通的內容壹般包括哪些?/80
14.註冊會計師要求和商定與治理層或管理層溝通的其他事項主要包括哪些?/81
15.哪些事項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其作為補充事項與治理層溝通?/82
16.註冊會計師應怎樣確定與治理層溝通的過程?/83
17.註冊會計師怎樣確定與治理層溝通的形式?/84
18.註冊會計師怎樣對與治理層溝通的內容實施保密原則?/86
19.註冊會計師怎樣選擇與治理層溝通的時間?/86
20.註冊會計師怎樣評價與治理層溝通的有效性?,87
21.對與治理層溝通的記錄應註意哪些問題?/88
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2號——前後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90
1.什麽是前任註冊會計師?/90
2.對前後任註冊會計師溝通的總體要求有哪些?/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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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中國註冊會計師審閱準則第2101號-財務報表審閱
四十四、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簽證業務準則第3101-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
四十五、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簽證業務準則第3111號-預測性財務信息的審核
四十六、中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
四十七、中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11號-代編財務信息
四十八、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