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關於混合銷售會計分錄調整的問題

關於混合銷售會計分錄調整的問題

分類: 商業/理財 >> 財務稅務

問題描述:

某公司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上年8月銷售空調20臺並負責安裝,空調銷售收入為10000元,銷項稅額1700元,另開具普通發票取得空調安裝收入2680元,另材料消耗2000元(此材料成本為1500元),該企業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638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

其他業務收入 2680

原材料 2000

稅務機關檢查後作如下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25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425

我想問的是①為什麽要同時抵扣原材料的進項稅額②該企業的原材料是否調整,如需調整該怎樣調整

解析:

根據稅法的規定,題中取得的收入:空調銷售收入11 700元,安裝收入2 680元,安裝耗用材料收費2 000元,總計16 380元,均應當征收增值稅。增值稅額=16 380/1.17*0.17=2 380元。查帳前已交1 700元,應當補交2 380-1 700=680元。

銷售時的正確分錄應當為:

借:銀行存款 16 380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元

貸:其他業務收入 4 000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 380元

即:安裝過程中耗用的材料收費及安裝收入,均應當作為銷售處理。同時,對於安裝過程中耗用的材料,應當編制:

借:其他業務支出 1 500元

貸:原材料 1 500元

假設根據這壹查帳結果進行調整,妳應當編制如下調整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他業務支出 1 500元

借:原材料 500元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680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他業務收入 1 320元

對於“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的貸方余額,應當根據稅務機關處理意見,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1。如果應當補交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2。如果應當減少留抵稅額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納稅檢查調整)”科目。

3。如果部分補交部分留抵的,按上述方法,借記本科目,分別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納稅檢查調整)”科目。

對於題中稅務機關的調帳意見,由於與上述分析結果存在差異,無法具體判斷稅務檢查調整的依據,也無法通過對調整增值稅額的倒算(425/0.17)來判斷出其相關調整依據,因此無法為妳具體分析並列示相關調整分錄。妳可以查閱稅務機關下發的有關本次稅務檢查結果的文件,具體分析稅務檢查出的有關問題,比照上述辦法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