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財政政策擴面升級。
(壹)擴大貼息支持範圍。將“技改專項貸”貸款貼息範圍由原方案包含的設備購置及安裝、軟件購置、網絡建設等軟硬件投入擴大到整個技改項目貸款(不含土地),按照企業實際項目貸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過貸款金額的2%給予貼息,單個企業項目每年貼息上限為1000萬元。
(二)調整項目貼息下限。將“技改項目投資額(包括設備購置及安裝費、軟件購置費、網絡建設費)1000萬元(含)以上”項目貼息的門檻限制調整為“技改項目投資額(不含土地)100萬元(含)以上”。
(三)新設融資租賃貼息。支持制造業企業通過直接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推動實施技術改造,將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直租業務(含“直轉回”,下同)納入“技改專項貸”支持範圍,給予2%的貼息,單個企業項目每年貼息上限為500萬元。
二、金融政策聯動集成。
(四)加強貨幣政策聯動。用好5000億元國家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政策,提前做好項目儲備,推動本地分行加強與總行對接,爭取更多國家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額度支持。初設100億元支農支小再貸款資金,專項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涉農企業、小微企業和單戶授信3000萬元以下的民營企業發放技改貸款。
(五)加強擔保政策聯動。對為“技改專項貸”項目提供擔保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機構,按不超過實際擔保費率的5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項目擔保獎補上限為100萬元。
(六)加強保險政策聯動。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按照不超過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且實際保險費率不超過3%的上限,給予單個產品最高500萬元保費補貼。對已投保軟件首版次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的企業,按照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技改企業投保技改項目費用損失保險,按照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七)加強債券政策聯動。支持制造業企業通過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發行科創票據、綠色債券、碳中和債、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轉型債券等創新產品融資實施技改項目。
(八)加強轉貸政策聯動。優化現有轉貸應急周轉資金政策體系,將“技改專項貸”納入政策支持範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政府轉貸資金建立跨行“接續貸”產品機制,解決項目後期企業壹次性償還項目貸款資金壓力。
三、銀行產品協同創新。
(九)推動貸款組合模式創新。根據企業技改需求,按照項目資金投入周期與企業自身流動性需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項目前期貸+項目技改貸”,後期匹配綜合授信的全方位金融服務模式。有效整合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推廣“銀行+金租”的組合模式,多維度提供金融服務。
(十)強化投貸聯動產品和服務創新。全面梳理清科排名前100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國家級和市級產業引導基金已投資企業和重點技改項目,建立“投貸聯動機會清單”,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企業最近壹輪獲得股權融資的金額作為重要定貸依據,完善投貸聯動產品和服務機制,推動市級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等股權投資機構,強化與入庫企業對接,匹配股權融資。
(十壹)探索上下遊協同技改融資創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產業鏈供應鏈上下遊企業開展的協同技改項目創新金融產品,充分考量核心企業供應商合作年限、結算金額等融資要素,強化供應鏈核心企業融資增信作用,弱化技改項目融資抵押、擔保要求。
(十二)推動第三方評價結果創新應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產業部門智能化改造、綠色改造、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轉型等診斷體系和評價結果,優化完善技改項目貸款指標評價體系,從更多維度、更廣視野對企業技改項目開展評價,創新金融產品,擴大技改項目資金支持。
四、申報兌現高效便捷。
(十三)財政政策低門檻享受。實行貼息政策“免申即享、先付後貼”,企業僅需完成技改備案和項目入庫,無需再提供貼息資料;項目貸款合同、利息支付憑證、貼息賬戶信息等由金融機構匯總提交,經第三方機構資料審核後,貼息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賬戶。獲得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投資補助獎勵的項目,可同時申報“技改專項貸”貼息。
(十四)融資成本低利率執行。鼓勵金融機構圍繞“技改專項貸”提質增效目標,建立差異化優惠支持政策,緩解技改項目資金壓力,對於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重點制造業企業,在執行利率基礎上進壹步下探利率空間。
(十五)項目融資高效率對接。強化“重慶產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長江渝融通”“信易貸·渝惠融”等平臺對接,優化“技改專項貸”線上融資需求對接功能,完善“3個1”限時辦結跟蹤監測機制(1個工作日對接、1周完成方案設計和報批、1周完成貸款發放),推動金融機構優化審批流程,對綠色貸款、重點白名單企業、純設備購置等重點項目和企業,以出具簡要評價意見替代項目評估報告,提高審批時效。
五、監管評價再優化再提升。
(十六)完善監管評價辦法。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引導,將“技改專項貸”落實情況納入人行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體系,采取加分、扣分、約談等措施。將“技改專項貸”推進情況作為單獨加分項納入《重慶市銀行業服務制造業監管評價辦法》評價指標體系,對工作業績突出的金融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4分的評價加分。
(十七)落實盡職免責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內部考核,適度提高對技改項目貸款不良容忍度。對金融機構合規支持制造業企業技改項目貸款的,不作為違規行為追責問責。
六、保障措施。
(十八)建立揭榜掛帥機制。采用揭榜掛帥方式,分別優選3—5家再貸款政策工具運用較好、貸款利率優惠、申貸手續簡便、審貸效率高效、優勢產品特色鮮明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租賃機構,作為“技改專項貸”首批合作機構,科學制定“技改專項貸”金融機構綜合評價辦法,每年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對合作銀行進行動態更新調整。
(十九)建立賽馬激勵機制。通報表彰綜合評價較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租賃機構,優先兌現合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租賃機構發放的“技改專項貸”貸款貼息,重點支持出臺技改貸款創新產品的金融機構,編制和推廣“創新產品庫”和“典型案例庫”。適時建立貼息資金市區***擔機制,建立區縣“重點技改項目儲備庫”入庫項目及融資對接基礎臺賬,推動區縣完善“技改專項貸”政策和服務體系,將“技改專項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區縣賽馬機制給予通報、調度。
(二十)建立宣傳推廣機制。借助“重慶產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長江渝融通”等線上平臺,依托“1+5+N金融服務港灣”“區縣融資服務機構”等線下機構,結合“壹鏈壹策壹批”“四訪四進”等活動,圍繞各區縣制造業企業開展“掃街式”“技改專項貸”政策宣傳,針對技改備案項目開展“靶向式”政策解讀,推動政策直達直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