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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上什麽是攤余成本?怎麽算?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對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進行下列調整的結果:

(壹)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用實際利率加減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的差額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攤余成本使用實際利率作為計算利息的基礎,即投資成本減去利息的金額。

但在例子中: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息-現金流入。

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日公允價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和應計利息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攤余成本是求出應收本金和應收利息的現值。

投資收益=初始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根據新準則第32、33條,符合第33條要求的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及應收賬款、金融負債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後續計量,以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的公式為: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本金-累計攤銷金額-減值損失(或不可收回金額)。實際利率的公式為:實際利率=將未來合同現金流量轉換為初始確認金額的利率。

例1:假設大華股份於2005年6月2日+10月1購買了華凱公司發行的5年期債券,到期持有,票面利率14%,債券面值1。

000元。公司出版社105

359元購買100份,支付交易費2。

000元。債券每年6月30日和2月30日付息,18,31,最後壹年還本付息。

在計算實際利率時,應根據付息次數和本息現金流進行貼現,即“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貼現值”,可采用“插入法”計算。

根據上述公式,以12%的利率進行測試:

本金:100

000×0.55839(n

=10,i=6%)

=

55

839

利息:7英鎊

000×7.36(年金:n

=10,i=6%)

=51

520

本金和利息的總現值

107

359

本息現值正好等於投資成本,表示實際利率為12%。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7

359

貸款:銀行存款

107

359

根據實際利率,編制壹個溢價攤銷表,如表1。

2005年6月30日收到第壹筆利息,同時攤銷債券投資溢價。根據表1,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000

貸款:投資收益

441.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558.46

6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上,投資於債券的攤余成本為106。

800.54元。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初始攤余成本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購買價格+相關費用。所謂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來貼現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使貼現後的現值總和等於獲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始攤余成本)。在債券利息的會計處理中,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確認投資收益與實際利息的差額為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金額。如果調整為正,攤余成本將增加;如果調整為負,攤余成本將減少。

如果債券僅用於交易,到期後才持有,初始攤余成本為購買價款,其他費用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借記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