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61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九百壹十九章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920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多項事務,也可以壹般委托受托人處理全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