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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評高級會計師除考試外需要什麽條件?

北京市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資格條件

申報條件:

申報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並且符合下列條件:

壹、對業務能力的要求

高級會計師應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國內外現代的經濟管理科學方法並了解發展趨勢。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政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貢獻顯著。

二、對學歷和資歷的要求

申報人需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 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具有會計專業講師職稱後,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二) 獲得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具有會計專業講師職稱後,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 本科畢業滿5年,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具有會計專業講師職稱後,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四) 獲得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後,取得會計師職稱滿3年,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或獲得專科學歷後,取得會計師職稱和從事會計工作均滿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 公開出版會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2、 參加編寫省(部)級及以上會計行業法規的主要起草人。

(五) 長期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 具有大學普通班及以上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滿8年,或取得其他中級職稱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 取得專科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取得會計師職稱滿8年,或取得其他中級職稱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專畢業並參加工作的人員,取得會計師職稱滿8年,或取得其他中級職稱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三、對外語的要求

根據北京人事局《關於貫徹人事部<關於做好2005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壹考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2004]96號)要求“申報人的外語成績不作為申報條件,其合格成績或當年考試成績作為職稱評審要素之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取得博士學位;

3、近3年內參加TOEFL考試,成績達到600分以上;

4、近3年內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A)級;

5、在郊區農村鄉鎮所屬單位工作。

四、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人員,應參加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取得4個模塊合格證書。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只需取得1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博士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的資格證書。

五、對專業知識考試的要求

1、 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人員均需在評審前參加《高級會計實務》(2004~2006)的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3年。2006年參加《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為52~59的人員可參加2006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

2、 專業知識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局考試中心負責。

申報程序:

1、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的人員於2006年12月1日-15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ww.bjpta.gov.cn),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選擇申報職稱和申報專業,並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個人信息。

2、個人信息提交成功後,用A4紙打印《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

3、每份《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要經申報人親筆簽名後,再由工作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及騎縫章。

4、申報人按"對申報材料的要求"帶齊申報材料於2006年12月25-27日到北京市財政局對外服務大廳(海澱區阜成路15號)申報。(申報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符合申報條件的參評人員需繳納評審費280元。

材料要求:

申報人須如實填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提交的申報材料須真實、有效。

1、申報材料的種類、份數

① 《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原件3份;申報表中須親筆簽名的地方壹律用藍黑或黑色的鋼筆、簽字筆,申報表中應加蓋公章並粘貼照片;

② 申報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經審核後當場退還,復印件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③ 申報人的近期同底版二寸或小二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不限);

④ 申報論文壹篇(論文內容和格式要求可參照"論文要求");

⑤ 申報人須提交與申報表中"主要獲獎情況"、"主要發表論文、論(譯)著情況"欄填寫內容相對應的資料(申報人業績成果須為擔任現職稱以來取得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套。原件經審核後當場退還,復印件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其中著作復印件必須復印著作封面、版權頁、目錄,並按順序裝訂整齊。

2、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以上5項材料按順序裝入材料袋中。評審材料應每人壹袋(牛皮紙袋),材料袋需堅固,無破損,材料袋封面應粘貼"申報材料目錄表",並按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數量如實填寫,並將申報人姓名、聯系電話填寫在材料袋右上角。

論文要求:

1、內容及體裁

申報人提交的論文,應緊密結合自己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具有會計專業講師資格以後,所從事的會計管理工作及專業特點,由本人獨立撰寫,應是研究類論文。

申報人中除少數人員專門從事理論研究以外,壹般都是從事實際管理工作的,因此申報人撰寫的論文應是工作研究類的論文。申報人論文應緊密結合實際工作,論點正確,論據充分對本專業的理論問題和發展趨勢有獨到見解,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

2、申報人撰寫論文要避免以下現象:

① 論文的題目太大,而申報人的經歷和視野有限;掌握和積累的材料有限,對相應的問題不熟悉,使論文對有關工作的研究,出現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問題。

② 論文不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只是泛泛的議論壹些觀點和問題,講述眾所周知的壹些道理,或介紹申報人接觸到的壹些新知識、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對有關問題親自實踐和深入研究的內容。

③ 申報人把教材上、報刊上的文章或別人寫過的東西大篇幅地抄襲、拼湊成壹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報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觀點。

④ 申報人送交的論文,可以是在有關報刊上發表過的,也可以是為申報職稱專門撰寫的。但申報人撰寫的宣傳報道、會議發言稿、簡報、資料介紹、考察報告、項目報告、教材、畢業論文、經濟技術類報告、譯文等,參與編寫的工作計劃、章程、辦法以及事務性、操作性的具體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為參加評審的論文送交評審委員會。

3、編寫要求

① 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據應采取加註的方式,並在參考文獻表中註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② 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註釋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③ 申報論文須用A4(210×297MM)標準大小的白紙單面打印、裝訂,並按照編寫格式中的項目順序裝訂;

④ 論文摘要字數在 200 至 300 字之間,正文字數在3000-5000 字左右。

4、編寫格式

① 封面(包括標題、作者姓名、作者單位、課題的專業方向);

② 目錄;

③ 摘要;

④ 關鍵詞;

⑤ 緒論(說明研究背景、動機、意義和目的);

⑥ 論文主體;

⑦ 結論及建議;

⑧ 參考文獻表(應與正文中的加註對應);

⑨封底。

相關政策:

1、外語要求

北京市人事局《關於貫徹人事部<關於做好2005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壹考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2004]96號)。

《北京市人事局關於簡化職稱評聘程序調整有關政策的通知》(京人發[2003]37號)

2、計算機要求

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京人發[2000]111號)

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2]9號)

《北京市人事局關於簡化職稱評聘程序調整有關政策的通知》(京人發[2003]37號)

3、 專業知識要求

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