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信用卡透支"是壹個會計科目,編號1322
本科目核算辦理信用卡業務中,持卡人消費或取現所形成的透支款項。
持卡人透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現金”等科目。
持卡人歸還透支款項時,借記“個人存款”、“單位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期末,應對信用卡透支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對於不能收回的信用卡透支應查明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準作為呆賬損失的,應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貸款損失準備壹經確認,不得轉回。
本科目應按持卡人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持卡人透支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