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赤字
批準前:
1)企業對發生盤虧的存貨,應當根據“存貨報告”所列金額作如下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2)采購存貨的非正常損失導致存貨短缺: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批準後:
對發生盤虧的存貨,應根據盤虧的原因,分別處理:
1)屬於限額內損耗和存貨日常收發計量誤差。批準後: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2)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3)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失,應按以下方法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