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如何將兩者統壹起來?
稅務會計是進行稅務籌劃、稅金核算和納稅申報的壹種會計系統。通常人們認為稅務會計是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自然延伸,這種自然延伸的先決條件是稅收法規的日益復雜化。在我國,由於各種原因,致使多數企業中的稅務會計並未真正從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中延伸出來成為壹個相對獨立的會計系統。 與財務會計相對,以稅法法律制度為準繩,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運用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壹種管理活動。稅務與會計結合而形成的壹門交叉學科。 稅務會計應按照稅法規定,正確計算和繳納稅款,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確何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繳庫。 [編輯本段]稅務會計分類 由於稅金可分為所得稅、流轉科、財產稅、行為稅等,稅務會計也可相應地分為所得稅、流轉稅、行為稅等,稅務會計也可相應地分為所得稅會計、流轉稅會計和財產稅會計等分支。 [編輯本段]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 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稅務會計要對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進行記錄、計算、匯總,並編制出納稅申報表;稅務會計要對納稅人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進行控制、檢查,並對違法委為加以糾正和制裁。這種反映和監督,只能在作為納稅人的企業單位裏進行,並由納稅人的會計人員去實施。 [編輯本段]稅務會計基本特征 1、稅務會計的特點包括法律性、廣泛性、統壹性、獨立性。法律性表現為稅務會計要嚴格按照稅收法規和會計法規的規定核算和監督稅款的形成、繳納等行為;廣泛性表現為稅務會計適用於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統壹性表現為不同的納稅人所執行的稅務會計是相同的;獨立性表現為其會計處理方法與財務會計有著不同,例如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視同銷售收入的認定等等。 2、稅務會計的目標,即納稅人通過稅務會計所要達到的目的。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要求:企業經營者,要求得到準確、及時的納稅信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並為經營決策提供依據;企業資產所有者和債權人要求得到稅務資金運轉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利用貨幣的時間價值;稅務管理部門要求了解納稅人的稅收計繳情況,以進行監督調控,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 3、稅務會計的任務。稅務會計的任務是雙方面的,既要以稅法為標準,促使納稅人認真履行納稅義務,又要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保護納稅人的合法利益。具體包括: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核算納稅人各稅種的稅款;正確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進行納稅人稅務活動的分析,保證正確執行稅法,維護企業的利益。 4、稅務會計的作用。有利於納稅人貫徹稅法,保證財政收入,發揮稅法作用;督促納稅人認真履行義務;促進企業正確處理分配關系;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等等。 5、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包括營業收入、經營成本費用、營業利潤、應稅所得、稅款申報與繳納等等。 6、稅務會計的原則。依法原則,即依照稅法進行會計處理;確保稅收收入原則,即以保證國家稅款收入為第壹要務;稅法中的程序規定優於實體問題的原則,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是實體問題,履行納稅義務的手段為程序規定,稅務會計中應遵循程序規定優於實體問題原則,例如繳納稅款時有疑問,應先完稅,再進行申訴;接受稅務機關的審計監督原則,稅務機關有權監督檢查納稅人的稅務會計核算,納稅人有義務接受監督。 7、稅務會計操作程序。通過財務會計現有的會計科目,對企業所涉及到的各個稅種進行反映和監督,正確計算企業應交的各種稅金,其核算的數額通過財務會計的科目,最終反映到財務報表和各稅種的申報表中;設置“稅務調整”賬目調整應稅所得,將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不同的核算內容計入該賬目,該賬目只是作為備查賬目,不必登錄在財務會計賬簿中,在納稅時統壹調整。 財務會計指通過對企業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以為外部與企業有經濟利害關系的投資人、債權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盈利能力等經濟信息為主要目標而進行的經濟管理活動。財務會計是現代企業的壹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通過壹系列會計程序,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並積極參與經營管理決策,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服務於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財務會計主要是對企業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信息事項。通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等程序進行加工處理,並借助於以財務報表為主要內容的財務報告形式,向企業外部的利益集團提供以財務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這種信息是以貨幣作為主要計量尺度並結合文字說明來表述的,反映了企業過去的資金運動或經濟活動歷史。 其特點是比較真實和可以驗證。財務會計對外提供的信息反映了企業與投資者、債權人等有關方面的利益關系,受到這些信息使用者的普遍關註;他們往要以為主要依據,作出有關經濟決策。以財務報告是經營者領導下的會計部門提供的,即信息的提供者與使用者是分離的。為的信賴,就需要對信息的加工、形成和傳遞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的規範。會計原則、會計準則恙領土制度等財務會計的規範形式便應運而生。 稅務會計雖與財務會計存在著緊密聯系,但又有區別,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目的。稅務會計以稅收法律制度為準繩,為國家征稅服務。財務會計在於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本的需要。 (2)依據。稅務會計以稅收法規為依據,對財務會計的數據需作必要的調整,而財務會計以會計準則為處理依據。 (3)範圍。稅務會計按稅法規定的要求,有選擇地對相關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反映的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概況。財務會計則要對每壹筆經濟業務進行記錄,反映整個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流轉情況。 由於稅金可分為所得稅、流轉科、財產稅、行為稅等,稅務會計也可相應地分為所得稅、流轉稅、行為稅等,稅務會計也可相應地分為所得稅會計、流轉稅會計和財產稅會計等分支。其中,所得稅會計和流轉稅會計的處理見“所得稅會計”、“流轉稅會計”和“財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