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2、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部長令26號)
二、辦理對象:
遺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
三、申請條件:
1、持有在廣西辦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不慎丟失的人員;
2、已在媒介公告丟失事宜。
四、辦理程序:
1、登陸廣西財政會計網。進入會計許可→會計從業資格→從業資格遺失補辦申請→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按預約時間遞交有關申請的書面材料。
3、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受理。
4、工作人員在《從業資格遺失補辦申請表》蓋專用章。
5、申辦人在申請表上簽名,申報辦結。
註:申請人材料不全需補充材料的,工作人員填寫《壹次性告知表》書面告知申請人。
五、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結
六、所需材料:
1、壹張已填好的《從業資格遺失補辦申請表》
2、媒介公告的遺失聲明(報紙原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壹張壹寸證件照
註:以上復印件請使用A4紙。
七、收費標準: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