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成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3)根據記賬憑證中的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有關的明細分類賬;
(5)定期將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同總分類賬進行核對;
(6)定期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
賬務處理程序也稱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是指對會計數據的記錄、歸類、匯總、陳報的步驟和方法。即從原始憑證的整理、匯總,記賬憑證的填制、匯總,日記賬、明細分類賬的登記,到會計報表的編制的步驟和方法。我國各經濟單位通常采用的主要賬務處理程序有四種: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和多欄式日記賬賬務處理程序。這幾種賬務處理程序的主要區別是登記總分類賬的依據和方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