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報銷,過年的發票可以用。因為企業需要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會計處理,屬於以前年度的費用需要在以前年度計提,在以後年度取得發票核銷預提。如果沒有計提,金額小的可以直接計入當期,金額大的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更正。
第二,分析
新年發票壹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發票因為遺忘沒有及時記錄;
2.對於上壹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會計因為報銷人員沒有及時報銷,直到新年才拿到發票;
3.對方去年已經開了發票,但是因為錢沒有全部收到,第二年才給的發票。
三。相關法律和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01134號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取得的,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以暫不計入賬面發生額;但在最終結算時,應補充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稅務處理若幹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2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稅法規定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費用,經企業專項申報並說明後,允許收回。
4.大年三十以後發票還能入賬嗎?
1.新壹年的發票在需要入賬的年份已經結算。企業需要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追溯支付至項目發生當年,但追溯支付的確認期不得超過5年。
2.在需要核算新年發票的年份,未進行最終結算。只要在匯算清繳前取得新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需要特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