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壹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實際上,我們通常說的高新技術企業,則是通過了每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評分大於70分),且獲得公示的企業。(下面是四大評分板塊)
高新技術企業是國家受國家支持的企業,只要通過了高新認定,稅收上有壹定的優惠,當地的也會有直接的財政補貼。以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為例:
(壹)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五)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相應認定補貼,如:深圳市直接獎勵5萬元,各區還另有10-30萬獎勵。
(六)高新技術企業對於任何企業都是壹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於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
(七)高新技術企業還是是其他資助項目(如研發資助、技術攻關等)的前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