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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西北海事業單位考試筆試時間 筆試內容?

2014年北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用人需要,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於進壹步規範北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發〔2013〕11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北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市直及市潿洲島旅遊區、鐵山港區***49個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6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間出生),個別急需招聘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其中碩士和中級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9月25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留學碩士)和高級職稱可放寬到45周歲(1968年9月25日及以後出生)。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七)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報考者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未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中專、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須為廣西。

(八)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報考條件以附件的《2014年北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為準。

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五種情形之壹的工作經歷:

①在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②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③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④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⑤在軍隊工作的經歷。

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報考學歷條件放寬為大專、中專的崗位或現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限制為廣西的人員,壹經聘用,需與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2014年9月25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具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③現役軍人;

④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其中,在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⑤新錄用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和北海市事業單位(含市轄縣區)在職在編的新聘用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

⑥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⑦已錄取或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定向培養人員;

⑧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4年9月25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考程序

(壹)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

報考人員從2014年9月25日起,通過北海人才網(網址:www.bhrc.cn)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報考人員登錄北海人才網(網址:www.bhrc.cn),進行報考。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認真仔細閱讀、理解崗位資格條件,包括年齡、戶口、身份證、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工作經歷、其他要求等,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4年版》(已在北海人才網上公布)核對。符合條件的,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白底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只能選報壹個單位的壹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壹致。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驗證、面試資格審查及面試資格復審不通過等後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2、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1日20: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次日起1天內,由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人員申請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其中,因10月1日—7日國慶節放假,9月30日至10月7日報名的,節後10月8日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如遇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比例壹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後,可於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並在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8:0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須說明原因。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凡因工作不認真審查不嚴造成失誤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使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或使符合條件的考生不能報考的,由招聘單位和相關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其他責任。

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並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解答報考人員咨詢。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考試費50元/科,***100元)。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2日23:00。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按規定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這部分報名人員應先進行繳費,再於10月28日攜帶以下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1)個人減免費用申請;(2)報名登記表或準考證;(3)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有關證件須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

繳費成功後,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崗位且改報未成功或自願放棄報考的,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將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報名考試費。

招聘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並繳費的人數達不到1:3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如個別急需緊缺專業崗位近兩年內多次招聘且經降低資格條件後,仍未招聘到人員的崗位以及需要常年在野外作業或艱苦邊遠海島的專業技術崗位,急需補充人員的,由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組織人社部門核準後才能開考。

(四)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並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按要求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遇到問題,請與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779-3210291、3219295)。

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時間:2014年11月3日8:00—2014年11月8日12:00。

《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北海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面試等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三、考試

(壹)筆試

1.考試科目與分值。

市直、市潿洲島旅遊區和鐵山港區崗位筆試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基礎知識》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包括常識、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公***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管理知識、經濟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知識、職業道德、時事政治,考試時限為150分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基礎知識》的分值各100分。

北海市文藝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臺美術、錄音師崗位)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即《公***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每科滿分為50分,考後按30%折算筆試總成績,滿分為30分。

2.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

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30—17:00《公***基礎知識》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兩證缺壹不可。本次筆試在北海市區內進行,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可登陸北海人才網(www.bhrc.cn)查詢。

合格分數線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劃定,並在北海人才網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14年12月8日前。

成績查詢時間: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之日起。

(二)面試

1.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與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人選根據招聘單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並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北海人才網上公布,由招聘單位書面通知考生。招聘單位通過電話、網上或書面、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試入圍人選將報名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傳真、郵寄給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戶口薄(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後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自願放棄面試的情形時,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已經批準同意筆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除外),如個別急需緊缺專業崗位近兩年內多次招聘且經降低資格條件後,仍未招聘到人的崗位;需要常年在野外作業或艱苦邊遠海島的且已招聘過壹次,但仍招聘不到人的專業技術崗位,確需要當年補缺的,須由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組織人社部門核準後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聘用計劃。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12月30日前

2.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後,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網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後,如有考生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放棄。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面試前壹個星期。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要通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通過資格復審的,領取面試通知書,憑面試通知書按規定參加面試。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3天內。

4.面試方式

(1)北海市文藝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臺美術、錄音師崗位)面試采取現場專業測試方式進行,舞蹈表演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身體素質、基本功和表演方面的能力;舞臺美術崗位主要考察考生舞臺美術現場制作的能力;錄音師崗位主要考察考生錄音現場制作的能力。專業面試滿分100分,考後按70%折算為滿分70分。具體方案、命題及考試組織由市文化局負責,面試等相關方案報市人社局核準。

(2)其他事業單位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信息獲得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壹實施。

5.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網公告。

6.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嚴格實行招聘單位、考官、考生三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招聘單位考生代表抽簽確定面試單位和崗位順序,考生最後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結構化面試考官統壹從北海市考官庫隨機抽派;文化系統專業面試原則上從市外專家中抽派。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北海市文藝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臺美術、錄音師崗位)面試折後滿分為70分,42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經組織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壹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後當場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當場抄錄同壹崗位全部考生面試成績)。

四、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考生人數以1:1的比例,按照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總分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面試成績也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高分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北海市文藝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臺美術、錄音師崗位)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按30%折算後)+面試合格成績(按70%折算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壹)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組織實施,也可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前應成立考察小組,組織考察小組成員學習、熟悉考察規定和有關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組必須由2人以上構成。

考察實施前要擬定考察評分細則,將考察要素分值化。評分要素可以包括政治思想表現、學術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等,可根據招聘單位實際需求增減評分要素和分配分值。同時,考察時要對考察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以及聽取所在學校、工作單位、社區(村)情況介紹等形式進行,必要時可組織民主測評。

考察結果必須明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招聘單位須將結果及相關材料依據書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對考察結果提出質疑,應由招考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人員重新進行復核,並將復核結果及相關情況書面向考生反饋,同時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訴。考察合格的,方可進入體檢環節。如招聘單位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與體檢,由此引起相關糾紛的,後果由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承擔,且該招聘單位在壹個年度內不得再次進行公開招聘。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後進行復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並統壹到指定的醫院進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察、體檢的,應從報考同壹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核準後,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公示、聘用審批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者,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後,經招聘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同意,按幹部管理權限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統壹為3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壹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六、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1、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名單)後,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及遞補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在發布面試公告後,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壹)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7.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規招聘的人員,壹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並在1年內禁止應聘事業單位崗位和參加錄用公務員考試。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五)為了確保招聘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編委辦聯合組成考試領導機構,並請市紀委監察局派員進行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79—2022911。

(六)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社部發[2009]126號)和(人社部發[2011年]134號)文件執行。

八、其他

(壹)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出現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原則上於2015年3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4年北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咨詢電話:中***北海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779-3186288)

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779-3210291、3219295)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0779-3200920)

北海市鐵山港區人社局(0779-8610662)

中 *** 北 海 市 委 組 織 部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