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專科以上學歷;
2)、會計或者相關專業(指審計、統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註:有些地區大學本科三、四年級同學也可以報名,但是具體情況由各地註冊會計師協會掌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三)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因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二)因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因作弊而受到停考處分期限未滿者,或終身不得參加註冊會計師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者。
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報名人員可在壹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六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單科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後的連續四次考試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