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說明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中專畢業相當於高中學歷)
2、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1)報考人員的報名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準備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準備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有效性檢查:
①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因此在某市報考會計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須持有該市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在該市工作單位工作(或在我市居住)。持外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外市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須回發證地或工作地報名考試。
②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2013年73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應當每年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
(3)學歷證書的有效性檢查:
①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可提供其有效證書編號的學歷認證查詢結果,包括:網上學歷查詢結果(/)、或提交XX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各代理點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技工類學校須具備當地教育部門相關學歷認可文件。
3、凡使用無效身份證、異地或無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教育部門不承認的學歷等證件報考的考生將被取消全部科目成績。
4、初級會計職稱是全國統壹進行的,每年壹次,采用無紙化考試形式。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間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得混用。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