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納稅人會計處理。壹般納稅人實際預繳增值稅時,不需要預提,只需要根據實際繳納的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款:銀行存款。有的企業將預期增值稅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其實兩者本質上沒有區別,只是準則規定選擇第壹種,這樣以後查賬的時候會更清楚;
(2)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小規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不需要計提。因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不需要進行明細科目核算,只需要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