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等方式,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和R&D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取新的科學技術知識(不含人文社會科學),創造性地應用新的科學技術知識,或者實質性地改進技術和產品(服務),持續開展研究開發活動,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如下。
要求:
1.上壹年度銷售收入低於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2.上壹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中國企業發生的R&D費用總額不低於R&D費用總額的60%。企業註冊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額和總資產增長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流程:
壹是企業根據《認可辦法》和《工作指南》進行自我評價,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認可條件的要求。
二是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按要求填寫《企業登記表》,通過網絡系統提交給認定機構。
三、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並通過網絡系統提交給認定機構,同時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四、評審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後,應當從專家庫中選擇至少5名評審專家(其中技術專家不少於60%,財務專家至少1)組成專家組。進行審查
五、認定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審查(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提交時間不遲於每年11年底。
六、申請備案的認定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公示。如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評審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申報企業進行抽查,並將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並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