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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分錄借貸的疑惑

上面的例子只是記了發放工資的步驟,所以不好理解。

壹個月下來,要計提工資,那麽工資費用增加了,記在費用的借方;應付工資也增加了,記在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

借:管理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以前叫應付工資)

準備發放工資,先去取現。現金增加,記在借方;銀行存款減少,記在貸方。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現金減少,記在貸方;原來計提的應付工資減少,記在借方。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

這樣做完整了會比較好理解。應付工資在計提的時候是增加,屬於應該付給職工的工資,發放工資後,應付的工資就減少了,如果還沒有發完,應付工資會有余額,如果計提的工資已經發放完了,那麽應付工資就減少成0了。

妳理解的員工的工資應該增加,應該是指的工資費用的增加。

從上面三個分錄來看,工資費用增加了,銀行存款減少了(因為不能現金坐支,所以發放工資要先提取現金)。

不知道有沒有講清楚,但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