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資產轉入改建、擴建或修理等。
借:在建工程。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與此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2.實際支付的工程價款,
借:在建工程。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與此同時,
借方:業務費用/營業費用
貸款:財政補貼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
3.建設期發生的利息支出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與此同時,
借:其他費用貸:銀行存款。
4.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與此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款:在建工程。
5.購買要安裝的設備。
借:在建工程。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與此同時,
借方:業務費用/營業費用
貸款:財政補貼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
6.融資租賃要安裝的設備,
借:在建工程。
貸款:長期應付款
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與此同時,
借方:業務費用/營業費用(相關稅費)
貸款:財政補貼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
7、安裝費用,
借:在建工程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與此同時,
借方:業務費用/營業費用
貸款:財政補貼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
8.當設備安裝並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與此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款:在建工程。
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1511在建。
壹、本科目核算機構已經發生必要的費用,但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各類建築物(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和設備安裝工程的實際費用。
二、本科目應按照項目性質和具體項目進行設置。
三、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建賬,並同時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至少按月轉入本科目和其他相關科目反映。
事業單位應在本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基建科目所包含的在建工程成本。基本建設合並的具體會計處理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