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科目,是指企業除購買商品、材料、物資和接受勞務外,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包括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裝材料收取的押金等。由於其他應付款的復雜性,壹些企業將其作為避稅的工具。檢查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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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應付款是否存在長期懸念?其他應付款是流動負債,通常在壹個營業周期內償還。如果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可能存在以下問題:
(1)隱性收入。其他應付款中每筆經濟業務的記賬時間應進行復核。如果掛在貸方太久,要進壹步審核會計憑證。
(2)逾期打包存款故意不及時結轉收入,低估當期實現的利潤,偷逃稅款。根據稅法規定,逾期包裝未退還且已收取壹年以上的保證金,應並入應稅貨物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收取的存款扣除相關稅費後的差額,應轉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在審查時,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的差額明細審查原始憑證,尤其是租金。根據企業經濟業務的特點,也可以直接要求企業提供與購貨方簽訂的租用或出借包裝材料的合同,並根據合同核對其他應付款的記錄。
3.是否存在虛列其他應付款的行為。有的企業將賣方給買方的銷售回扣列為“其他應付款”,以逃避增值稅和所得稅。要註意檢查存款日記賬或現金日記賬,通過匯總發現問題;如果摘要不清楚,應進壹步審查原始文件。
同壹家公司可以掛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嗎?
可以,因為對應的是不同的業務。
應收賬款是隨著企業的銷售行為而形成的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情況下,應收賬款與收入同時確認。本科目根據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的不同公司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應收賬款是指采購單位在企業銷售過程中占用的資金。企業應及時收回應收賬款,以彌補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費用,保證企業的持續經營。應采取措施收回拖欠的應收賬款;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符合壞賬條件的,在取得相關證明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作為壞賬損失處理。
應付賬款是壹種會計科目,用於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金額。
通常是指因購買物資、商品或接受勞務而發生的債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因取得物資和支付貨款的時間不壹致而發生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