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不同地區對工作年限的要求有差異,有的地區按會計證領取時間計算,有的地區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
會計證轉賬:
跨省轉移: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省外地區的人員,由持證人員或委托代理人向當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轉出時,應提供以下信息:
(1)出具填寫準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壹式三份。
(二)向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供持證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三)有效證件(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跨省轉移:
從省外調入本省的持證人員,應當在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成功上傳電子信息後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申請轉入時,應持轉入申請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有效證件(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原發證機關辦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轉入登記表》向轉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轉入, 以及轉入單位的接收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法人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咨詢當地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