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果是本年度以前的會計期間的憑證已填錯,則不能直接撕掉。
正確的是,在當前會計期間,根據錯誤憑證的情況,采取”紅字沖銷“同時 ”藍字更正“,或者對錯誤的具體分錄進行補充金額更正,同時寫說明。
二、如果是當期會計期間的憑證,本期並沒有登記入賬或者結賬,可以直接將錯誤憑證進行修改正確,再進行本期後續的試算平衡、登記入賬、編制報表等工作。
本期如果業務量大,已進行了試算平衡等工作,也可以同第壹款壹樣操作,錯誤憑證仍然有效,本期再補充憑證對錯誤憑證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