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攤銷時,會計分錄為:
1.采用分次攤銷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按實際成本
借:待攤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根據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分期攤入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待攤費用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攤余價值扣除殘料價值的差額,作為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
借:材料物資(殘料價值)
借:管理費用(攤余價值扣除殘料價值的差額)
貸:待攤費用(攤余價值)
2.采用五五攤銷領用時,按實際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貸:低值易耗品(庫存低值易耗品)
根據本月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的50%,計算當期領用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
借:管理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的50%扣除殘料價值後的差額計入“管理費用”
擴展資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勞動資料中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較短(壹般在壹年以內)的物品。它跟固定資產有相似的地方,在生產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變其實物形態,在使用時也需維修,報廢時可能也有殘值。由於它價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簡便的方法,將其價值攤入產品成本。低值易耗品的特點:價值低、品種多、數量大、易損耗、使用年限短,因而導致購置報廢比較頻繁。
低值易耗品的分類:
(1)經營用具,指經營中使用的各種用具如清潔器械、消防器械、綠化器械等。
(2)管理用具,指企業管理中的各種家具用具,如保險櫃、沙發、椅子、桌子、自行車等。
(3)包裝容器,指物業管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的周轉箱,包裝袋等。
(4)其他用具,指不屬於以上分類的低值易耗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