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掛靠車輛轉入公司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每年計提車輛折舊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掛靠車輛退出公司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累計折舊”,貸記“固定資產”;收取管理費和代收代繳養路費、車輛保險費、車輛使用稅等稅費時,會計處理同上。
(2)除按上述會計分錄進行會計處理外,年末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以下信息:主要附屬車輛的型號、原值、累計折舊、凈值;附屬車輛的保險購買和納稅;每年收取的掛靠車輛管理費總額;上述會計處理是否已經稅務機關批準,等等。
以關聯方名義與業主結算時如何賬務處理
(1)以關聯方的名義與業主結算工程進度時:
借方:應收賬款
已收存款
貸:工程結算【還原為無稅價格】(註意價稅分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應收工程結算+預收賬款)無稅價格×稅率(發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核銷稅金。
(應收工程結算+預收賬款)無稅價格×稅率(未開票)
(2)收到業主支付的工程款時:(納稅義務已經發生)
借方:銀行存款
商品:應收賬款
借:應交稅費-待核銷稅費
貨物: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工程結算未收到的部分工程款)
政策依據:《財政部會計司關於有關問題的解釋》(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第三條規定,企業提供建築勞務時,借記“應收賬款”,貸記“工程結算”、“應交稅金及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企業與業主結算工程價款的時間早於增值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應在增值稅義務發生時,將貨物記入“應交稅金——待核銷應交稅金”等科目,再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如何做車聯核算的答案先介紹到這裏。車聯會計看似簡單,實際上也包含很多風險。在處理車聯業務時,如果不知道背後的風險,最好先了解壹下,看看有沒有辦法在賬務處理上規範這些風險,妥善處理賬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