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貨款定金入賬
預收定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預收賬款
當收到余額且付款完全結清時:
借方:銀行存款
已收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預付貨款是指企業預先從買方收到的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預付款是買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或合同,提前向供應商支付部分(或全部)貨款而產生的壹種負債,這種負債要用以後的貨物或服務來支付。
企業收到款項時,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合同尚未履行,因此不能作為收入入賬,只能確認為壹項負債,即記入“預收賬款”科目。
企業按照合同提供商品或勞務後,將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逐步將未實現收益轉為已實現收益,即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相關收益科目。
支付貨物定金的會計分錄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是壹個資產賬戶,核算預收賬款的增減及其余額。企業可以按照供應商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壹般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如果是貸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金額。為了加強預付款項的管理,壹般需要設置單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預付款項較少的企業,也可以將預付款項借記應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