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的原則是什麽?
出納工作的原則是內部牽制,相互牽制。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支出、債權債務等工作,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出納的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出納的基本職能是什麽?
出納的基本職能是反映職能、收付職能、管理職能和監督職能。
反映的作用是指出Na能為企業提供所需的經濟信息;收付功能是指相關的收付結算業務由出納處理,這是出納最基本的功能;管理職能是指出Na有責任保管企業的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及相關資料;監督職能是指出公司要對企業支付相關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出納對賬包括?
1,賬號證書驗證。指將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
2.檢查賬目。指不同賬簿記錄之間的核對。主要檢查所有總賬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合計是否壹致;所有總賬賬戶的借方余額合計是否與貸方余額合計壹致;總分類賬賬戶余額與其明細分類賬總余額是否壹致;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的余額是否與其總賬余額壹致。
3.檢查賬目。指各種財產物資的賬面余額與實際金額之間的核對。主要檢查現金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是否壹致;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壹致;各種財產物資明細賬的余額是否與財產物資的實際金額相符;債權債務明細賬的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壹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