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額合計超過654.38+0.5萬元,但本期貨物、服務和無形資產銷售額扣除不動產銷售額後未超過654.38+0.5萬元,其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3.差額應稅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註:見增值稅差額征稅思維導圖)將根據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4.其他個人以壹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應的租賃期限內平均分享。合租後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54.38+0.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4)納稅申報表
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月銷售額654.38+0.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免稅政策,自行申報的納稅人可享受。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填寫銷售額後的差額。
(五)納稅期限
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可以選擇1個月或者1個季度。壹旦選定,就不能在壹個會計年度內更改。
(6)預付增值稅
按現行規定應預繳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註:見增值稅預繳思維導圖),其在預繳地的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0.5萬元的,當期不需要預繳增值稅。
(7)發票開具
已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專用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且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0.5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自願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tax Ukey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