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同利益;
(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壹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壹定權利,同時負有壹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