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用利潤彌補虧損的會計分錄

用利潤彌補虧損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既有可能發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現虧損。企業在當年發生虧損的情況下,與實現利潤的情況相同,應當將本年發生的虧損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利潤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額,即為未彌補虧損的數額。然後通過“利潤分配”科目核算有關虧損的彌補情況。

由於未彌補虧損形成的時間長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有的可以以當年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有的則須用稅後利潤彌補。以當年實現的利潤彌補以前年度結轉的未彌補虧損,不需要進行專門的賬務處理。企業應將當年實現的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其貸方發生額與“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借方余額自然抵補。無論是以稅前利潤還是以稅後利潤彌補虧損,其會計處理方法均相同。但是,兩者在計算交納所得稅時的處理是不同的。在以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情況下,其彌補的數額可以抵減當期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而以稅後利潤彌補的數額,則不能作為納稅所得扣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