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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產品收到現金的會計分錄是什麽?

銷售產品收到的現金的會計分錄:借記:“庫存現金”,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借“庫存商品”。銷售時,主營業務成本不結轉。月末成本費用分類後,先結轉制造成本,再結轉生產成本,再按本月末庫存商品加權平均單價乘以本月銷售數量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最後將主營業務成本轉入本年利潤。

數據擴展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的成本。企業壹般在確認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月末,將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照主營業務類型進行明細核算,用於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實際發生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人工成本”等科目。

月末,企業應根據本月銷售各種商品和提供各種勞務的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人工成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計算庫存商品的,應當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結轉平時的營業成本,月末還應當結轉本月銷售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價格差異。

壹般來說,批發商品應按原進價入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可以選擇采用以下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企業在計算商品的實際銷售成本後,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對結轉的銷售成本進行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有兩種方式:日常結轉和定期結轉。壹般來說,寄售業務和商品直銷業務應逐日結轉,其他銷售業務應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