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如何申報?
以山東省為例:
1、進入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電子稅務局
登錄後進入山東省電子稅務局主頁面。
2、點擊
稅費申報及繳納
左側欄選擇
綜合申報
通用申報
3、進入通用申報
稅(費)通用申報表
頁面
選擇
按次申報
稅款所屬期默認不變
點擊下壹步。
4、填寫
稅(費)通用申報表
(1)應按單位實際選擇,
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
(在
□
中打
);
(2)填寫
應稅項
(納稅單位應繳納的工會經費或建會籌備金)。
(3)其他選項自動生成,所以無需填寫,填好後點擊
申報
5、系統彈出提示的對話框
申報提交
成功申報後出現申報結果
核對確認無誤後點擊
繳款
6、繳費成功後
可以查詢和打印
稅(費)通用申報表
工會經費如何計提繳納?
1、已經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
實行分級撥繳或先繳後返的繳費方式:
(1)分級撥繳:按繳費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後,將其中的40%向稅務機關繳納,剩下的60%撥付給本單位工會賬戶(本單位工會留用)。
(2)先繳後返:按繳費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算出工會經費,全額由稅務機關代收,再由上級工會按壹定比例(壹般60%)轉撥給繳費單位的工會。
2、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
繳費單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壹般由稅務機關按其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代收工會籌備金。
註:工會經費的代征辦法由各省總工會和稅務局制定,不盡相同,因此具體繳費方式和比例應按當地具體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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