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稅務機關的庫存和平衡票的數據庫檢查。各級稅務機關應經常核對票證余額,並進行查庫,確保票證余額與票證賬冊數量相符。如發現賬實不符,應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查處。該方法如下:
(1)每日工作結束後,填票人員應與“車票支付對賬單手冊”核對余票。
(2)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人員應經常自行核對票證余額。
(3)基層稅務機關的稅務會計應按月對代征人和扣繳單位(人)存放的票證進行全面盤點。
(4)縣級稅務機關每月組織對所屬單位和所有填票人員進行壹次全面清查。
(5)省級稅務機關應每年組織壹次全面的票證清查。
自行收取現金的稅務員、扣繳義務人(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有地方國庫征收處的當天或次日)填開稅票;沒有地方國庫征收處和扣繳義務人的,應按照時限),憑填好的票根、報表和支票(扣繳單位還須持《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未填好的票證,連同已收稅款和《票證對賬手冊》,到基層稅務機關的稅務師處辦理票證結算、票證報送和票證註銷手續, 並在出納和稅務師當面驗票後,在手冊上登記註銷號,相互核對。 發現票號跳轉、丟失、塗改等。,要及時查明原因並向領導匯報。
征稅人、扣繳義務人(人)將填開或出售的車票連同現金稅和未使用的車票,交給開具車票的基層稅務機關進行票款結算、送票和售票,基層稅務機關向縣級稅務機關辦理送票和售票。